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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论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刘照世
//m.auribault.com 2016-10-21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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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做强做优做大国企靠什么?说一千道一万,离不开党的建设这个法宝,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国企党建工作的“严”,要严在党的意识上。一谈到党建工作,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便说“我们是搞业务的”“我们是抓经济的”,言外之意是抓党建是外行、抓与不抓都一样,一些人甚至认为只要效益好,党建自然就好了。事实证明,之所以出现巡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时暴露出来的那些问题,一些国企领导人员片面强调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而忽视政治属性,对党建工作不上心、不用力是重要原因。国企党组(党委)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须臾不能放松党的意识,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国企党建工作的“严”,要严在“关键少数”上。国有企业负责人是党的干部,不是“红顶商人”,更不能把自己混同于“老板”。2015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加强党性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健全完善交流任职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制度,坚决防止管理失之于宽、松、软;通过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重点部门岗位监管等,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权的监督。

  国企党建工作的“严”,要严在落实责任上。抓好国企党建工作,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是关键,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巡视发现的国有企业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无论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上讲,还是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角度上讲,国企党组(党委)书记都必须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党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党的建设是国企改革发展的“压舱石”、发展的“动力源”。只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国企党建工作实处,形成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与企业发展模式相匹配、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相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才能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使党建工作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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