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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权益”是根,不仅是支撑“她经济”的源泉,而且是捍卫女性尊严的根本
据媒体报道,“三八”妇女节临近,商家上周末提前发力,围绕“她经济”推出了大波优惠活动。而热卖的化妆品、黄金首饰、内衣等都是在实体店购买更靠谱的商品,本土实体商家风头盖过电商。
“她经济”恰遇节日绽放。“她经济”,也被称为“美丽经济”,不仅可以衬托女性的美丽,而且见证女性“经济权益”在家庭的建立与巩固。这既是时代进步所释放出来的“美丽消费力”,又是点缀社会的“美丽风景线”。其实,就个体的家庭来讲,早就实现“巾帼不让须眉”,捍卫女性在家庭的经济地位;从社会消费角度与消费贡献率来看,“她经济”很丰满,女性剁手党也是居多的。
“她经济”,可能是绿叶,也可能是红花,为消费世界“添红抹绿”。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她权益”的骨感。有调查资料显示,10.2%的女性在怀孕时,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1.1%的女性,则在怀孕期间被降薪或歧视性换岗;12.9%的女性,在怀孕期间加班加点或从事有害工作;5.7%的女性,则遭遇过在怀孕期或哺乳期被辞退的厄运。二孩政策施行后,女性就业形势“雪上加霜”,奇葩合同、霸王条款等成为就业的“挡路虎”。
用人单位有招聘权、用人权、自主权等,可同样必须遵循“有权不可任性”的原则。就有一些企业,为了避免莫须有的“性别亏损”,在招工用人上施行“性别歧视”,在薪酬与职位上“区别对待”。如此行为,既不合理,甚至还不合法。但是,由于资本的“傲慢与轻视”,对女性及其权利“任性”对待,对“她权利”肆意践踏。徒法不足以自行,“特别的爱给特别的她”,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保护好女性权益。
“她权益”是根,不仅是支撑“她经济”的源泉,而且是捍卫女性尊严的根本。女性权利,本质上是平等的权利,是机会均等的权利,是告别性别歧视的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她权益”必须得到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护。一方面来自法律法规的完善,精心呵护“她权益”;另一方面要培养企业“孕育”法治信仰,成为“守法企业”。很大程度上讲,“她权益”越丰满,“她能力”越强大,“她未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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