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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法院工作
本报评论员
//m.auribault.com 2016-01-25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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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此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也对今年的政法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要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随后召开的全国高院院长会议提出,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执法司法为民推陈出新……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凝聚着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思考,体现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理论和实践意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人民法院要着眼于促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要着眼于促进创新发展,通过依法审理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互联网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各类案件,推动构建产业新体系。通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激发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要妥善审理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和推进城镇化等进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要通过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制裁乱垦滥伐、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海洋强国以及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商事、海事海商和涉外商事审判,推动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开放发展;要妥善审理好涉及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案件,为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人民法院要坚持突出重点,依法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今年经济工作思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现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提供法治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人民法院要坚持“六项原则”,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为五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项原则,不仅是民商事审判必须坚持的原则,对其他审判工作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六项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实践价值,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此统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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