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普洱茶
            
            
             庄媛
            
            //m.auribault.com
            2018-05-2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 分享到: | 更多 | 

颜庆雄/图
普洱茶是好东西,然而经过多年发展,其价格不断被炒高,由此也引发行业乱象丛生。比如,茶商采购100公斤古树茶,却能卖出2000公斤的量。这种变了“味”的普洱茶,还是能“喝”的茶吗?
过度炒作、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脱离了普洱茶实际价值的过高炒作,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而且严重影响市场正常秩序,将对整个行业造成永久性的伤害。要找回甘醇浓厚的普洱茶香,亟须建立起一套规范的市场信用体系以支撑普洱茶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也应及时介入整顿规范。
             编辑:张苇柠
            
           | 陈小雁:年俗式微年味仍在代代相传2014-02-08 | 
| 濂 溪:在网络春晚中品味年味的“幽香”2015-02-12 | 
| 人民日报微议录:移动互联时代,年味在哪2015-02-25 | 
| 创新发展,韩国泡菜的别样意味2015-11-03 | 
| 品年味 迎新春2016-02-08 | 
| “年味”新与旧2016-02-15 | 
| 普洱茶是否清白,光辟谣还不够2017-09-11 | 
| 现金贷监管:秩序建立重于一味棒喝2017-11-15 | 
| 多一些庙会这样的“年味加工厂”2018-02-12 | 
| 高价包装的国产偶像剧,实为“土味视频”2018-05-08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