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
伍齐
//m.auribault.com
2016-03-11
来源: 北京晨报
分享到: | 更多 |
罗琪 图
近日,江苏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猴嘴工业园一家企业的女工按照合同规定开始享受“保胎假”,每月工资标准与在岗正常出勤没有差别。该园在连云港市率先推行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协议》,以合同形式保护女工特殊权益。(《中国青年报》)与某些企业歧视、故意刁难女性员工的做法相比,带薪“保胎假”无疑是妇女权益保障的良性示范。
编辑:张苇柠
生男尚未成功2008-12-26 |
劳动话题:“影响工作”不是侵害生育权的理由2014-01-28 |
劳动话题:“影响工作”不是侵害生育权的理由2014-01-28 |
快评论2014-03-11 |
罗志华:应付雾霾危机 先别画鬼吓自己2014-04-23 |
王 鑫:媒体有责任搭建沟通医患的桥梁2015-01-21 |
韩 振:农民急盼刹“办酒风”2015-11-24 |
打劳动争议官司维权成本咋降低2015-12-24 |
“保胎假”pk“霸王条款”,胜负已见分晓2016-03-10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