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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破除无力感?
杨国营
//m.auribault.com 2016-04-25 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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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孩子成为舆情热词时,多半与沉重相随。相比于震惊舆论场的常州毒土地事件,农村留守女童被猥亵、幼儿园老师让孩子互殴发泄精力、母亲把儿子反锁在家去打麻将等已算不得“新闻”,作为一种现象类问题,由于频繁见诸报端,有人或许已见怪不怪乃至麻木——尽管它们都是典型的、饱受诟病的恶行。

  “请对孩子温柔以待”“不要让孩子的童年在阴影中度过”“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影响孩子们的价值观”……纵观媒体对上述事件的公开发声和公众在网络虚拟空间的强烈表达,面对恶行,除了显而易见的义愤和反思,众人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无力感。

  新华社日前报道了湖南攸县一农村小学男教师涉嫌猥亵多名女生一事,比这一事实本身更令人惊愕莫名的,是涉事教师被举报后调至其他学校继续任教,而受害学生、家长、学校和学区均未报警。为恶者逍遥法外,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却只能默默地用时间之水洗刷伤口。孩子们懵懂年幼,家长和校方笃信“家丑不可外扬”,地方有关部门习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旁观者中也有人不断提醒“不要对女童造成二次伤害”。在这样的“默契”之下,惩治为恶者的呼声显得何其绵软无力。校方最终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是把事发班级的任课老师全部替换为女性。

  留守儿童保护尤其是女童保护问题近年来进入更多公众的视野,但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偏远、农村地区执行不到位,违法成本低,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在“南京一幼儿园老师让男孩互殴发泄精力”事件中,在“重庆一母亲把儿子反锁在家去打麻将,儿子从21楼坠亡”事件中,我们都能看到这种缺失。让孩子互殴的幼儿园老师只是被停职检查,并向家长赔礼道歉;而重庆男童坠亡事件中,媒体的后续报道只有警方发布的几条“安全提示”。

  无力感的产生,一是看不到杜绝这类恶性事件发生的希望,二是事件一旦发生,众人照例无可奈何。日前引爆舆论场的安徽蒙城某中学学生群殴老师一事,也是如此。稍有不同的是,这次学生从常见的弱者形象变成了“强者”,仗着人多势众,拳脚相加中,他们将师道尊严打翻在地。不少人认为,这起事件中,当事教师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即便教师完全是无辜被打,又能怎样呢?频繁被曝光的校园霸凌事件中,涉事学生大多因为未成年而免于刑责,他们通常只是被教师批评、学校警告,被开除已经是较为严重的处分。不少教育界人士认为,正是这种过度宽松的惩戒措施纵容了部分学生心中“恶”的因子,不但使得校园霸凌事件得不到有效控制,还可能会诱发个别学生犯下更严重的罪行。

  近年来不少教育界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多次提议完善教育法规,填补相关空白,制订专门的反校园暴力、保护留守儿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降低入刑门槛,加大惩处力度,用法律之手扼住恶行之手。

  然而,制定法律法规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何况“徒法不足以自行”,面对时时处处都可能发生的恶行,责任心是最有效也是最稀缺的品质。试想,在留守女童被性侵事件中,但凡家长、教师、学校、学区等相关责任主体有一个认真履行了监护、保护职责,孩子们就可能免遭伤害。正是他们的层层缺位,让保护之网形同虚设。对于这类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问责,难道不也是必要的一步吗?

  很多恶行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也不只发生在教育圈。或许我们很难完全杜绝一些恶行的发生,而恶行发生之后如何应对、反思、整治,才是关键所在。如此,面对其间存在的种种缺失和空白,无力感才不至于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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