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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用地不被侵占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使命。然而,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阳东区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7月11日新华社)
违法占用农地长达8年,相关部门所开出的罚单,却只低至“每平米1元”。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几乎是对不法行径的变相鼓励。在这一背景下,我们着实不难理解,为何在连下4道处罚决定书之后,当地“非法占地”的闹剧非但未被遏制,反倒有愈演愈烈之势。面对这一赤裸裸的土地违法案件,当地主管机构的弱势和容忍,堪称诡异而令人浮想联翩。
对于所开出的近乎儿戏的“罚单,阳东区国土局也自有一套说辞。其解释称,按照法律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1元钱符合标准“。此番说辞看似循章引据,实则让人哭笑不得。难道30元以下的限额,就非得意味着,低至1元的象征性罚款吗?要知道,行政处罚所具备的自由裁量空间,绝不是为了给违法者大开方便之门。如若罚单每每”就低不就高“又何以惩戒不法、弥补损失?
其实,当地针对此事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荒诞之处并非只有“罚款太少”。另一个备受诟病的问题在于,阳东区国土局,并未责令当事方退还非法占用的农地。这一举动,无异于是承认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用地性质发生变化”的既成事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整个过程中,土地执法非但没有制止违法行为,反倒起到了“为之洗白、将之合法化”的作用。
对于一起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土地违法案件,当地职能部门所表现出的犹豫不决和投鼠忌器,总归耐人寻味。或许是因为,这一非法占地的活动,并未引起失地农民的强烈反弹,故而主管机构索性“懒得多事”?又或许是因为,土地开发项目涉及到了地方建设发展的“大局利益”,故而国土部门也就秉承上意“便宜行事”了?可能的原因不外乎这么几种,但每一种都难以站得住脚。
土地执法,本应基于最纯粹的专业精神与业务逻辑。然而,一旦其中夹杂了暧昧的利益计算,而变得畏首畏尾,甚至于有选择性地开展治理,那么势必会造成恶劣的示范。“每平米只罚一元”的温柔罚单,显然只是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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