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603元罚单”是环保执法负面清单“老百姓吐口痰都要罚款20元,一个企业违法排放超标废水却只罚603元。”对于这样的奇葩案件,3月18日晚,环保部终于发声,称已责成江苏省环保厅说明情况。对此,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称,将依据新《环保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尝试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3月23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以空气恶化和水域破坏为重要特征的环境污染现状,饱受公众诟病。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特别是,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其中“按日处罚”等环保新规,不仅让环保执法更具震慑力,而且提高了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如此语境下,扬州高邮一家化工企业排放超标废水,当地环保局竟然罚款603元了事,置新《环保法》于何地?
过去,在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利益的博弈中,环保部门屡屡败下阵来。由于缺少让企业“不敢非法排污”的处罚措施,导致环境执法硬不起来。特别是,最高20万元的罚单,对于一些污染企业来说,等于是隔靴搔痒,难以使其“痛改前非”。而新《环保法》祭出了“按日计罚”等刚性执法手段,为环境执法提供了利剑。然而,从“603元罚单”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没有利用好手中的这把“利剑”。 可以说,当地环保局开出“603元罚单”,是环保执法的一张“负面清单”。
可以预料,在环保部的直接干预下,扬州高邮这家污染企业会受到重罚,“603元罚单”将会作古。同时,如果当地政府对行政不作为的环保局不进行查处,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将依据新《环保法》规定,对环保局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追究其不依法履职之责。
问题是,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职、失职甚至渎职并非个案,在某些地区依旧是普遍现象。这就需要细化执法操作规范,引进环保执法监督机制。首先,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确立环境执法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法规执法权限,理顺环境执法监督层级权限。同时,应强化问责机制,对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失责行为,也要开出“按日计罚”罚单,严厉查处。特别是,地方政府要摒弃“唯GDP是举”的偏执政绩观,遏制权大于法的利益冲动,真正敬法护法,支持环保部门狠治企业非法排污行为。
郑 文:亡羊补牢,执法前移比天价罚单更重要2010-10-11 |
应在国企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2014-06-18 |
杨兴东:对环保部4亿罚单且慢叫好2014-06-18 |
房清江:排污企业“累罚不惧”考验环保执法2015-06-04 |
新闻观察:“天价罚单”能否执行到位,公众...2015-06-05 |
“天价罚单”能否执行到位:公众拭目以待2015-06-05 |
王石川:天价罚单不能变成废纸一张2015-06-11 |
拿“环保罚单”不当回事,悬了!2015-07-09 |
拿“环保罚单”不当回事,悬了!2015-07-09 |
拿“环保罚单”不当回事,悬了!2015-07-09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