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民进珠海市委员会在珠海两会上提交了一项“开车玩手机入刑”的提案。我很能理解这项提案的初衷,因为类似开车分神行为已对交通安全产生了很大影响。去年,大家还在为“女儿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争论不休,此事后来还成为高考作文材料,引发进一步争议。随着智能移动设备的普及,开车中使用手机对行车安全的影响,更加呈现出普遍性和多样性,开车聊微信、刷微博,甚至看视频,并不鲜见。然而,这并不是说“开车玩手机入刑”就是必须的。
对某种行为的约束,有来自道德的力量,有来自社会规则的力量,最为严苛的当然是法律的力量。而将某种行为视为犯罪,是最为严厉的约束和惩罚措施。我认为,对“开车玩手机入刑”的建议必须审慎,一方面是因为,法律虽有极强的约束力,但不是万能的,如果是安全理念和文明习惯方面出了问题,仅靠法律在末梢环节严惩难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有没有想过:即便“开车玩手机入刑”了,如何保证违法必究?若不能保证执法常态化,那么最终会折损法律的威严,适得其反。
实际上,现行法律对此是有相关处罚规定的,比如,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问题是,对此执法远没有成为常态,一些恰巧被高清摄像头拍到玩手机的驾驶员,往往感叹运气不好,并不会正视“开车玩手机”行为本身的危险性,零星执法大大削弱了法律的震慑性。
“开车玩手机”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更多的是驾驶员的安全驾驶习惯和对待交通规则的态度上出了问题。这背后,是已有的交通法规未能完全落实,以及诸如随意变道、随意超车等违法行为司空见惯却得不到普遍约束……一些最基本的交通法规得不到落实,那么就难以形成安全文明的驾驶习惯。而通过入刑来严惩,以期实现一劳永逸的效果,并不现实。
执法成为常态,规则方能彰显。在这方面,没有捷径可以走。(作者系陕西记者)
人民日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需多方位设防2009-11-26 |
人民日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需多方位设防2009-11-26 |
浦江潮:滥用缓刑会消解“醉驾入罪”的威慑力2012-05-24 |
浦江潮:滥用缓刑会消解“醉驾入罪”的威慑力2012-05-24 |
光明日报:砸学生手机凸显学校管理落后2013-05-13 |
处罚车窗抛物并非难事2013-07-25 |
高 博:代表委员为啥爱玩手机?2014-03-06 |
王恩奎:司机高速路上玩手机就是玩命2015-04-14 |
开车玩手机就是在玩命2015-12-04 |
熊丙奇:“史上最严考研”泄题,应反思考试...2015-12-29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