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云才:要鼓励商家更换验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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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人民币发行后,大伙儿都想尝尝鲜,纷纷去银行兑换新币。可11月22日,在重庆大足区石马镇,一女子却因使用新币而被卖菜的大妈扭送派出所。据《重庆日报》昨日报道,当时大妈误以为收到的百元钞是假币,而旁边小卖部的验钞机“不识货”,围观群众也不能判断真假,故而众目睽睽之下发生这样“冤枉人”的闹剧。
这位卖菜大妈,显然孤陋寡闻,也显然对假币恨之入骨,而且敢于跟“坏人”斗争。换了别人未必会有这样的较真劲头,一般仅是拒收而已。据多家媒体报道,最近各地不少商家拒收新钞,原因就在于店里的验钞机内部芯片尚未升级,对钞票的“新面孔”无法识别。一些银行甚至出现了顾客将兑换的新币重新存回银行的现象。
按相关法律法规,新版人民币属于国家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以此而论,上述拒收者,包括那位扭错了人的大妈,其实都构成违法。然而,这些行为皆非出于故意蔑视法律,而是出于误会,或出于无奈,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故而属于情有可原的状况。
要消除这样的尴尬,唯有尽快加大公众对于新版人民币的认知度。不仅要在银行、商场、酒店等窗口单位开设新钞兑换网点,教给民众手摸、眼看甄别新币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对于社会上留存的各类验钞机,应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和敦促商家加快其更换、升级的速度,而不是仅仅等着他们自觉更换。
编辑:丁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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