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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跨省买药”背后的真问题
武洁
//m.auribault.com 2016-10-28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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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广州的女孩赵琦是一名乙肝患者,她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与健康的同龄人相比,她每月要多花费1500元购买抗乙肝病毒的药品,以保证自己和周围的人看上去一样健康。今年5月20日,赵琦在乙肝患者组织亿友公益的微信群中听说,治疗慢性乙肝的一线药物——替诺福韦酯经过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首批试点降价67%,月均药品费用由约1500元直降至约490元。国家卫计委原本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与当地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集中挂网采购。然而,等了两个月,和赵琦一样的很多乙肝患者,在各自所在的城市问了医生,去了药店,还是没能买到降价的替诺福韦酯。赵琦只得将病情告诉在已降价省份的朋友,请他们帮自己买药。(7月28日中国网)

  从萝卜青菜,到日用百货,同一商品,在不同省区价格有别,甚至在同一城市的市中心和郊区都存在明显价差,其实是人们的日常经验。由于供求关系不同,货源销售渠道有异,由此而导致地区间价格差异,也是十分常见的经济现象。各种代购现象的火爆,根本也正缘于地区间价格差异的驱动。

  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药品也是商品,不同省区之间出现药价差异,要说也没必要大惊小怪,患者“跨省买药”不过是另一版本的代购而已。然而,药价存在地区差异,当然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但药品毕竟不是一种普通商品,尤其是当药价的形成机制中,无论是药品的集中采购,还是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其实都意味着药价并不同于随行就市的商品价格,一旦谈判确定采购价格,而很多地区已取消了药品加价,这意味着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结果,理当第一时间普惠各地的患者。那么,何以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实现的“1500元直降至约490元”的成果,却在近半省份无从落地,患者仍然需要为高药价埋单,恐怕并不能用地区间市场差异来解释。

  不可否认,即便是企业的采购价格,也并非谈判之后立马生效。协议的正式生效仍需要时间,而按照此前价格采购的存货,也仍然需要按照过去的价格出货。同样的现象,当然也存在于药品市场。国家谈判砍药价与最终的药价落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差,也并非不可理解。至少,各地按照原有价格采购储备的药品,恐怕不能按照砍过之后的价格亏本甩卖。更何况,药品价格的调整,同样事关医保支付政策和体系的对接,相关系统的调整,同样需要时间。从采购端到销售端,价格在其传导体系中出现一定的延迟,也并非不可理解。

  不过,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与当地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集中挂网采购。何以谈好的价格落地仍然姗姗来迟?仅仅是价格在其传导体系中存在延迟,也并非一个充分的理由。

  事实上,谈下的价格,却始终降不下来,除了医药体系的地方利益之外,很大程度上也缘自药价管理体系的多头化,负责砍价的卫计委,却并非医药支付体系的管理者,负责药品采购销售的医保体系则归属人社部,砍价的和降价的分属不同体系,砍了的价却降不下来,也就并不意外了。相形之下,美国市场虽然没有国家级的药价谈判体系,而是通过医药批发零售商、保险公司等机构与制药企业分别谈判确定药价,利用规模效应来降低价格,同时通过专利保护制度保证制药企业的利润,以促进药品研发创新,寻求保障药品消费与促进研发之间的平衡。这一更加直接灵活的药价谈判体系,自然价格传导会更为快捷,从而避免多头管理下的价格传导阻滞。

  基于此,谈好的价格却降不下来,患者不得不“跨省买药”,其背后的药价形成机制,谈价与降价主体的分离,药价传导体系中阻滞,或许都亟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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