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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明星做互联网企业高管,你买账吗?
杜鑫
//m.auribault.com 2016-11-24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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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当红花旦赵丽颖出席了某科技公司E轮融资发布会。会上,赵丽颖被聘担任该公司副总裁。(据中国青年网报道)

  实际上,明星入职互联网企业做高管,并不算是新鲜事了。早前,刘涛加盟平安好医生担任首席健康官,周杰伦担任唯品会首席惊喜官,而高晓松和宋柯则分别出任阿里音乐董事长和CEO……

  自带光环的明星和受资本青睐的互联网行业结合起来,难免有炒作的嫌疑,但只是为了吸引眼球,各方不必如此“劳神费力”。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这波明星入职互联网企业的热潮,主要发生在2015年下半年以后。为何在这个时间点?2015年9月1日推行的《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将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明星入职企业,既达到了宣传效果,也可以巧妙避开新广告法。

  此外,在越来越商业化的互联网时代,对于相对重量级的明星来说,众多的粉丝带来了“无限”的流量,自身价值越来越大,变现途径变得多种多样。过去单纯代言或是出席活动,被更多新的商业模式取代将会是一个趋势。对于企业来说,把明星拉入伙,企业的兴衰与明星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明星宣传推广起来应该要比单纯代言更卖力。不过,看起来双赢的事情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旦双方任何一方出现问题,对于对方的形象都是一种损害。

  在这一波明星入职互联网企业的潮流中,眼尖的观察家去伪存真后发现,抛开那些宣传噱头,真正入职做事的明星其实并不多。一方面,明星很忙,有目共睹。另一方面,具备商业思维和能力的明星并不算多。此前就有某运动健将,运营互联网公司出现巨亏的情况。

  喧嚣过后,入职的明星终究要拿成绩说话。换句话说,明星去互联网企业做高管,用户买账吗?

  这里得分两种情况。名为入职,实为代言噱头的,用户感情分用完后,真正吸引用户的还得是产品本身。明星恐怕自己也帮不上什么忙。而真正入职干事的明星,大部分还是干自己的本行。毕竟在自己的圈子里浸淫多年,掌握了大量资源。入职互联网企业后,能够将资源变现。以高晓松为例,在任职阿里音乐董事长前,他从事音乐行业多年,也从事搜狐、新浪和恒大音乐的商业管理经验。这种入职看起来有深度合作并且双赢的可能。

  从长远来看,明星入职互联网企业打开了新的商业模式和营销模式。但是双方能否深入合作,关键可能还是要看明星自身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这个得交给时间和实践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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