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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者信心
杨召奎
//m.auribault.com 2016-03-15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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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大新消费领域作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消费升级,新消费时代,要让消费者成为新消费的支持者,就需要经营者必须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通过不断优化国内消费环境来提振消费信心。

  从中消协3月15日发布的《“听消费者说”调查报告》来看,近六成消费者对国内消费环境是满意的。不过,消费者对于国产产品质量信心不足,还不能做到放心消费,而把大量消费需求留在国外。通过梳理消费者对国内消费环境的评价,报告指出:过多的虚假产品,过滥的信息骚扰,过弱的执法力度,过低的违法成本是消费者给国内消费环境打差评的主要原因。而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消费信心的进一步提升,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有过多的虚假产品,这表明国内部分产品的供给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急需进行结构性改革。这就需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自觉转变“卖方市场”心态,主动了解消费者需求,从供给端进行变革,借助“互联网+”力量,通过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结构优化和服务管理,努力满足消费者需要。同时,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在市场竞争中加速提质增效,在安全生产中提升社会责任,在优化服务中塑造品牌形象,充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让消费者不出国门就能享受国际化产品和服务。

  有过滥的信息骚扰,这表明国内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明显不足。据官方机构调查显示,约三分之二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八成受访者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受到骚扰。无良商家盗卖、网站数据窃取、木马病毒攻击、钓鱼网站诈骗、二手手机泄密和新型黑客技术窃取等成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这就需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及网络安全立法,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利用,让消费者享有安全文明健康的上网体验。

  执法力度过弱,这表明政府执法部门做的还不够,为消费者维权工作做的还不到位。这就需要政府执法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大力整顿市场环境,让监管执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威慑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强化服务功能,积极关切并回应广大消费者的诉求,顺应网络购物不断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加大对网络购物以及基于“互联网+”的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的规范和治理,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不断完善,但由于政府有关部门执法力度较弱,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才使得经营者违法成本过低,才使得我们的法律还没有落实到位,使违法违规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为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及时投诉、举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主动维权,为改善消费环境尽一份责任。同时,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优势,加快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共管共治新格局,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我们相信只要有法律的不断细化完善,有执法部门的强力出击,有媒体的舆论监督,有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肯定会带来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品牌建设,届时我们的消费环境也会不断优化,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一定会被大力提振起来。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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