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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延迟退休是应对老龄化的必然选择
张旭光
//m.auribault.com 2016-07-14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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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2016年二十国集团劳工就业部长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有关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进展问题。尹蔚民说,按照预定工作计划,人社部将会在今年年内拿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并经过履行审批程序后,适时向社会公布(据7月14日中国经济网报道)。

  延迟退休年龄问题至今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共识,部分职工群众的意见还相当激烈。但是,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和养老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延迟退休年龄已经势在必行,这是人口形势、人口规律和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需要所客观决定的。

  我国现行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 周岁的退休年龄,是上世纪50年代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后实施的,当时我国的人均寿命不足50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人均寿命也不断提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6.34岁。人均寿命不断延长的发展趋势,是提高退休年龄的客观的物质基础。

  根据联合国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时,通常认为这个国家进入老龄化。根据《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17.17%,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30%以上。

  另外,从劳动力供给角度来看,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9.37亿,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首次呈现负增长,2013年劳动年龄人口比2012年减少244万人,2014年劳动年龄人口比2013年减少371万人。据此,可以基本判断我国劳动力供给已经达到顶峰,“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

  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给我国的民生保障事业也带来了冲击,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大。《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显示,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40974亿元,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31800亿元。也就是说,即使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所有结余资金都用于填补个人账户,也仍然会有接近1万亿的空账,而且这一缺口较上年度又扩大了2334亿元。

  报告还透露,如果只考虑征缴收入,也就是扣除财政补贴后,2014年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比2013年减少了1484.26亿元,已经出现了高达1321.09亿元的当期赤字。31个省份中,只有8个省份2014年的征缴收入大于支出,比上一年少了4个。另外23个省份都出现了当期扣除财政补贴养老金收不抵支的情况,排在最后的辽宁、黑龙江、湖北、河北、湖南和吉林6个省份缺口共计1666.82亿元。随着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加之我国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基数大、增速快等特点,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矛盾日益突出,会直接加剧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对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极大挑战。

  因此,延迟退休年龄是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年龄人口不断下降的趋势,根据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实际状况,为防范劳动力短缺和维护养老负担代际公平所进行的必要调整,也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延迟退休年龄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需要综合考虑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人均预期寿命和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要立足于正确判断和适应我国人口结构变化趋势,更好地应对老龄化挑战;要立足于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此外,根据我国地区、企业差异较大,职工个体差异也较大的实际,在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部分艰苦地区职工、从事特殊工种职工以及部分重体力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在具体政策和待遇计发方面保留一定弹性,避免“一刀切”产生新的不公平。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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