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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m.auribault.com2015-08-13 09:34:05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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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在基层讲维护,根据这几年的实践,我们可以应用的手段也就是两个。 一个就是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这个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工会的权力,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这些方面来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

    第二个手段就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样一个权利,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要维护职工在企业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基层,我们强调的就这两个。 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职代会,是有章可循的,有法可依的,但是对于私营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我们现在的做法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参照国有企业的办法,在一些合资企业也照办了,也有开职工代表大会、搞厂务公开,等等,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作用,有的做得是很好的,也有的地方不是太明确。 在私营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怎么样依靠职工参与管理,这个问题还不是很明确。

    这个问题,我们总的指导思想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不管职工是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职工都是国家的主人。 他们不仅要参与管理我们国家的整个宏观上政府方面的事务,在企业里面,他们也应该享受到作为国家主人应该有的政治权利。 因为我们总的指导思想是,这些企业也一样要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参与企业的各种管理。 但是国有企业跟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毕竟它的所有制不一样,它的一些机制也不一样,所以现在也不好说就把国有企业的那一套都照样地搬到这些企业。 所以同志们刚才提的这个问题很好,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来探索。 从海南这样一个特点出发,到包括我们在座的一些工会主席等等,我们大家一起来探索。

    但总的一个指导思想,就是像职工代表大会这样一种机制,原则上讲应该适合国内企业,只是在某些职能、某些规定上可以有差别。 因为这个问题,不管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如此,就是刚才大家讲的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它现在已经不像是一二百年以前刚开始搞的时候那样一种办法。 因为他们多少年来实践表明了一个企业单靠几个行政领导是搞不好的,必须依靠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 他们强调怎么样解决好劳资调和,缓和这些劳资矛盾,这个是资本主义国家很注意的一个问题,他们也注意学习、借鉴这些年来社会主义国家管理企业、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一些经验。 大家到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去看,它有一套办法,也是各有特色的,有的应该说在某些方面比我们还强。 我1 9 7 8年到日本去,当时我在企业工作,我就注意到它的小组去看,它搞合理化建议比我们搞得还科学,想法调动职工提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又是搞图表,又是搞资料分析,比我们的效果好得多。 德国,它这个资本主义发展跟美国不一样,它开始搞资本主义,后来希特勒独裁,二次世界大战打败了。 它意识到完全搞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那一套不行,所以在具体做法上有它的特点。 它的监事会,如果有1 1个监事的话,有5个是工人代表,5个是资方代表,还有1个就是资本家。 当然,它有一个制约,最后,如果一半对一半,他那一票就决定了。 但是从形式上看,大家感到也不错,1 1个代表里有5个是工人了。 应该说他那一票在关键的时候,他肯定是要起作用的,但是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不会随便轻易去动,如果老是这么动的话,大家对这个监事会也会失掉信任了。 在企业里,它还成立企业管理委员会,这个企业管理委员会里有很多都是职工代表,企业内部有些劳资关系,如涉及到劳动标准、生活福利,它都是在企业管理委员会来商量,来确定。 咱们现在有些同志那个脑瓜反而搞的是一百年二百年前资本家管理的那一套办法,认为自己做了厂长、做了总经理,就可以我今天要把你辞退就辞退,我要你怎么样就怎么样,就可以个人随意说了算,那是一种已经相当陈旧的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管理。 现在的资本主义,它不是这样。 它的一些分配办法、包括股份制等,也是在不断地调整。 我们反而去学了它那一套资本主义初期野蛮剥削的办法。 我讲的这个意思就是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提出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即使是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我们也不能说职代会这一套就不起作用了,不能办了。 我们需要摸索,需要坚持这样一个总的指导思想,但是又要具体探讨一些具体的办法、机制来很好执行。 这个问题,靠你们在座的各位,咱们大家一起来探索。 这两种机制对国有企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怎么样推广到全国,还需要做好多工作。

    各级总工会,现在看来要从源头上维护,要做的事情很多,现在有一件事情一定要坚持推广,就是各级工会跟政府应该建立一种联席(联系)会议制度,不定期地就当前的劳动关系、劳动政策、社会保障等等方面,沟通情况,共同研究问题。

    这个对政府是有好处的,它可以及时听到职工群众的反映、他们的难处、要求,政府的有些决定也可以通过工会向职工做一些解释工作,让大家理解政府为什么作这个决定。 这样一种制度开始是在陕西省搞起来的,现在已经有十几个省搞了。

    海南也搞了是吧,那很好。 一些这方面工作比较落后的省份今年也开始搞了。 我看省长也在这儿,这个恐怕要探索一下,把这个制度搞得更健全一些。 现在是好多事情,突发性事件一发生了,大家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工人拉起队伍离开厂了,党委书记不知道,厂长不知道,工会也不知道,瞒着我们了。 我们脱离了群众。 市委市政府更不知道。 然后把马路堵了,铁路堵了,中央也惊动了,才感到压力大了,但这个时候有的就简单化了,动不动就请公安出面了,这是一条教训啊。 企业内部的问题不能去请公安的。 突发事件到了一定的程度,公安是有责任的。 但我们总的精神是慎用警力,人民内部矛盾切忌简单化,是不能用专政手段的。 这说明,建立这样一种机制应该说也是弥补当前一些问题的一种办法。 现在省里这样搞了,恐怕各级政府都要注意这样做。 在这方面,你们做得是不错的。 但是在这样新的形势下,你说要一个省一点事没有也难。 怎么样做到党中央一直强调的未雨绸缪,把这些矛盾制止在萌芽状态,能够处理在基层。 这个指导思想是很正确的,但贯彻这个指导思想是很难的。 我们要求企业不能动不动就把矛盾推向社会,推向政府,就是这个道理。 企业怎么能够做好这个,现在来看,这些问题多数是影响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对工会来讲,是怎么样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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