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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基本精神是突出维护职能
//m.auribault.com2015-08-12 10:55:24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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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突出维护职能和工会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工会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是一致的。工会突出维护职能,着眼点是更好地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把这种积极性引导和组织到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上来,更好地发展经济。 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有它特有的职能和特有的手段。工会靠什么?就是通过维护手段去实现。也就是说,工会不是为了维护而维护,维护的根本着眼点是调动职工积极性,更好地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更好地改革开放,更好地发展经济。离开经济发展也就谈不上维护,两者是统一的。

  三是我们讲突出维护是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统一。工会维护职工利益,不是单指某些职工的具体要求,不是任意性的,而是依法维护,依据国家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来维护。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两个维护必须统一起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劳动者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厂长与工人在根本利益上也是一致的。厂长与工人由于处于不同的岗位,看问题的着眼点不一样,也有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根本对立的,可以通过协商很好地得到解决。当前工会要在这些方面做文章,下功夫。

  四是突出维护职能既要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又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讲,工会维护的范围要大于《劳动法》确定的范围。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工人阶级参政议政的权利,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利,等等,都是职工政治上的权益,工会都要维护。《劳动法》更多的是集中在经济权益方面。我们强调贯彻实施《劳动法》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又不能什么问题都斤斤计较,还要提倡奉献精神,还要发扬社会主义国家主人翁的积极性。

  五是突出维护职能是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我们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通过维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引导职工更好地投入经济建设,尽到义务。签订集体合同,也不是只要求工厂保证什么、做到什么,还应该根据企业要求、国家要求实现什么、完成什么。这两方面要统一起来。有的说国外《劳动法》没有这一条,就是维护职工权益。这就是两种不同制度下的维护。 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工会,维护的含义和理解是不能照抄照搬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会单是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因为他们的国家利益与职工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对立关系。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这种维护是两个维护的统一。

  六是突出维护职能要把工会的维护职能同其他社会职能统一起来。 不能说工会只要维护职能,其他职能就不要了。

  比如劳动竞赛还要搞。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后,就要很好地用科学方法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去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但是,我们光提劳动竞赛是不行的,劳动竞赛是一种手段、方法,它的前提是必须有职工的积极性。怎样才能使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调动起来呢?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职工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起来,搞劳动竞赛才能持久,才能更有效。所以,我们要把突出维护职能同履行其他社会职能统一起来。如果突出维护职能没有抓住,就等于二次执委会的基本精神没有抓住。首先要突出,突出时又不搞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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