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职工来信-正文
雇工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否应当赔偿?
//m.auribault.com2014-05-26 08:40:43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分享到: 更多

  市民问:雇工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否应当赔偿

  史先生于2013年5月23日到A公司从事衣服打包工作。不久,史先生与公司另一雇工丁先生共同操作一台压缩机给棉服打包过程中,左手臂被夹断挂在了机器上。工友王先生看到史先生的手挂在上面,急忙让丁先生把机器落下去,机器落下后,王先生和丁先生等人将史先生送到了医院。

  当日,史先生在接受手术的过程中,花去医疗费68 508.6元,由公司垫付。史先生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A公司应当按残疾等级赔偿自己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A公司对此不予认可。A公司认为,其与史先生属于劳务关系,A公司雇佣史先生干活,干了大概10天,就发生了事故。

  期间,史先生、王先生、丁先生对事故发生均有过错,且史先生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公司的具体理由为:首先,该事故是因为史先生及其工友错误操作机器导致的;其次,史先生本人之前从事该项工作多年,系熟练工,不应犯如此低级错误。所以,公司不应担责。

  史先生遂咨询,A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市民 史先生

  律师答: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马颖秋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史先生与A公司的认可双方属于雇佣关系,史先生在为A公司提供劳务中受伤,A公司应就史先生发生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A公司虽辩称史先生自身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失,但A公司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史先生有重大过失,所以A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赔偿史先生的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