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总工会20天调解结案-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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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纠缠了近两年的劳动争议官司——

连云港市总工会20天调解结案

2019-11-01 07:48:48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刘毅 通讯员 李琳)日前,连云港市一起纠缠了近两年官司还未了结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市总工会调解员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达成一致协议,公司当即将108000元赔偿款打到职工账上。

  据了解,原告孙某于2016年经人介绍到一建筑工地务工,2018年初,孙某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后被鉴定为工伤,评残等级为九级。孙某因工伤待遇及与所在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问题产生争议,经多次协商不成,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合计119326.64元。该公司不服,起诉到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于2019年7月判决支持仲裁裁决。该公司仍然不服,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法院立案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根据与市总工会建立的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于2019年9月3日将该案移送给工会进行庭前调解。市总指派三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剖析争议焦点,多次与争议双方电话沟通,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且赔偿数额差距由5万元缩小到1万元,但是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能尽早化解争议,调解员建议双方前往市总工会进行当面调解。9月23日上午,争议双方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开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某108000元。协议签署后半小时,该公司便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完毕。

  “诉调对接”机制能发挥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特殊优势,协调一些法院委托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那些通过法律程序时间长或者裁判以后实体权利难以实现的案件。” 连云港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易怀丽介绍说,这种方式使劳动争议纠纷短时间、高效率得到彻底解决,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也是工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近年来,连云港市总工会延伸服务触角,在市人社和市法院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站,办理职工法律援助及人社、法院委托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130多件。

来源: 江苏工人报
编辑: 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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