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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根本利益国家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案件警示录
新华社记者
//m.auribault.com 2016-08-06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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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至5日,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案件一审先后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分别被判处七年半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翟岩民、勾洪国被宣告缓刑。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忏悔、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槌落下,余音铿锵——

  案件的依法宣判,意味着少数不法律师、非法宗教组织、网络推手、职业访民、境外反华势力深度勾连,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国家宪法法律制度、煽动制造官民冲突甚至大规模流血事件,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公正惩罚;其所谓“整合国内反体制力量、促进党内分裂、争取国际社会介入”三大目标和“转型方案、建国方案、民生方案、奖励方案、惩罚方案”五项方案等阴谋,也暴露在法治和正义的阳光之下。

  案件的依法宣判,更向西方反华势力发出严正宣告:中国的宪法法律底线不容挑战,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容践踏。面对披着所谓“民主”“人权”外衣的所谓“推墙”运动和“颜色革命”,中国没有麻痹,中国早已警醒,中国将以最坚定的决心和最强大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制度和政权。任何妄图破坏中国和谐稳定、颠覆中国国家政权、阻止中国和平崛起的图谋,注定不得人心,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最终走向可耻的失败。

  恶意炒作聚集滋事

  “死磕”个案意在“死磕”体制

  2015年5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前,突然出现了这样一幕——

  一名光头大胡子中年男子带领一些不法人员,以声援一起案件为由,在法院大门口给该院院长摆设“灵堂”,并高声叫骂、侮辱诽谤,引来大批群众围观,造成周边道路长时间堵塞,严重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这名男子就是“网络名人”“超级低俗屠夫”、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助理吴淦(另案处理)。当日,吴淦等人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行政拘留;5月27日,吴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被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刑事拘留。

  境外媒体很快刊登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关于此案的评价。周世锋在接受采访时污蔑国家机关构陷吴淦,恶意攻击我国人权状况,并将吴淦美化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权的仇恨。

  这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多起类似案事件,其炒作手法几乎如出一辙:法庭内,少数不法律师打着“追求真相”“维护公平正义”的旗号,罔顾法律事实,当庭侮辱法官、大闹法庭,甚至蓄意让自己被逐出法庭,继续以此炒作;法庭外,一些职业访民围观“声援”、举牌滋事;同时,有人还在网上网下炒作,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将案件不断炒热、炒大。

  ——2015年2月,在江苏苏州一起故意伤害案庭审过程中,代理该案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女律师王宇(另案处理)无端闹庭、辱骂法院工作人员,阻挠庭审进程;在法庭外,王宇与上百名职业访民一同打横幅、喊口号,企图干扰法院依法审理。

  ——2015年1月,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借口声援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某东代理的一起案件,吴淦等人在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等地张贴攻击性大字报,驾驶贴有相同内容大字报的车辆围着法院兜圈并高声叫骂,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通过互联网恶意炒作攻击司法机关、抹黑司法制度。

  ——2014年5月,河北省保定市一起敲诈勒索案审理期间,周世锋数次前往当地,授意该所律师拍摄照片,丑化检察官、法官形象,编造“保定市委政法委领导为搞形象工程整出冤案”等谣言,并指使吴淦等人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抹黑、污蔑地方党委和司法机关。

  ……

  这些人如此热炒究竟是为了什么?吴淦等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这些行为来自周世锋的直接授意或得到周世锋的幕后支持。周世锋之所以这样做,除了提高知名度、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外,还隐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推墙运动”。

  “推墙运动”,这个大多数人都不甚理解的概念,却在周世锋等人的思想和言行中根深蒂固——所谓“推墙”,就是要推翻中国现有体制和制度,实现“颜色革命”。

  周世锋自称为律师界“宋江”,不仅将其他律师事务所不敢聘用的“死磕派”律师王宇等人招至旗下,也聘用有多次违法记录的吴淦、刑满释放的刘某新为行政助理,号称“文有刘某新、武有吴淦”;还特意聘用曾在某国家机关工作的黄某群、曾在某中央媒体任职的谢某东等人,并四处炫耀。

  “我对整个司法体制和政府存在不满。我把一些‘死磕派’律师和吴淦这个网络推手吸收进律所,让他们在办理敏感案件过程中挑战法律、挑战政府。”周世锋承认,“通过这些人,采用侮辱、诽谤、捏造事实等方式,攻击官员、政府和司法体制。”

  除了在用人方面“招降纳叛”,在代理案件方面,周世锋也要“精挑细选”——

  “锋锐所接纳我之后,周世锋说过,别人不敢接的案件咱们敢接,别人不敢做的案件咱们敢做。”王宇在证言中说。

  刘某新等人证实,周世锋等人专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够敏感、影响不够大,就想尽办法炒热、炒大。只要案件够敏感,周世锋甚至可以不要代理费用,主动出钱出力,目的就是将事态扩大。

  “周世锋号称不靠法律做案件,他经手的案件,在法庭上动辄言语攻击法官、法院。如果还达不到目的,他就以刑事控告书为要挟,恫吓法院、法官。”谢某东说。

  证据显示,周世锋对这样做的后果也十分清楚,一方面时常提醒“随时会进去,要注意安全”;另一方面,却又指挥手下在一次次炒作中“冲锋陷阵”。

  “周世锋是领导者、组织者,把这些人纠集到一起形成一股势力。”黄某群说,表面上是“死磕”司法个案,其实是“死磕”司法制度和社会制度,煽动更多人对国家政权产生仇恨、怨恨的心理,这就是搞“推墙”运动的一种形式。

  “精神领袖”深藏幕后

  散布“推墙”思想蛊惑人心

  黑龙江建三江、山东潍坊、河南郑州……在多起热点案事件的恶意炒作中,都有一些职业访民参与其中,不问真相、不顾事实,与不法律师彼此呼应、非法聚集滋事。而担任现场组织指挥角色的,就是被称为“访民经纪人”的翟岩民。

  翟岩民在供述中说,每次事件都是少数不法律师先挑起事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职业访民迅速跟进,继续炒作、发酵;把事件炒起来以后,就开会进行组织、策划、预谋,决定具体分工。他负责现场总指挥,另外有人负责网上募捐、发帖炒作。“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

  事实上,正如翟岩民自己承认的,这些案事件都与他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为何如此热衷参与其中?翟岩民说,自己做生意失败后,把不满转化为对体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终接受“推墙”思想,追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翟岩民追随的人是胡石根。胡石根1994年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08年刑满释放。然而,胡石根并没有悔改。2009年后,他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不法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胡石根是如何散布“推墙”思想的?

  多名证人指证,胡石根以“传教”为名,实质却是进行“洗脑”。胡石根经常将律师炒作的敏感案事件作为“成功案例”进行煽动,大谈需要怎么炒作、提供支持;同时鼓励职业访民参与声援围观,“以被拘留为荣”,承诺如被拘留将发放“拘留补助”,还会为其家属送去慰问金。

  证人刘某平在证言中说,胡石根之所以要拉拢职业访民,看中的就是他们“胆子大、易煽动、听指挥”,可以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一支行动力量,利用他们闹事能够迎合“同情弱者”的社会心理,从而争取更多社会公众的支持。

  同为胡石根追随者的勾洪国也供述:“访民这个群体无论有何种诉求,或多或少都对政府存在不满,把他们组织起来就可以形成一种合力,跟政府对抗。把骨干访民拉进来,就能带动更多访民,像滚雪球一样越聚越多。”

  “胡石根是我们的‘精神领袖’。”翟岩民供述,“胡石根对我‘推墙’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参加的一系列敏感事件的组织、策划、声援、炒作,都是以胡石根的思想为指导的。”

  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动力量薄弱,不足以“推墙”,却企图通过炒作一起起热点案事件,不断激化社会矛盾,通过“剔缝掏砖”的方式逐渐实现“颜色革命”。

  炒作“庆安枪击事件”,就是“推墙”思想付诸实施的一次实际行动——事件发生后,少数不法律师迅速建立“庆安事件维权”微信群,赶到庆安火车站打横幅;吴淦等人造谣“警察枪杀访民”“央视视频造假”,煽动“下一个死者就是你和我”,发起对当事民警“人肉搜索”;周世锋等人连续发表声明、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故意歪曲事实、抹黑攻击;胡石根指使翟岩民组织职业访民,分多批次前往庆安举牌滋事,事后在北京设宴为被拘留的职业访民“庆功”,称他们为“维权勇士”……由此,在这些人的周密组织和精心“导演”下,一次民警依法合规的履职行为被歪曲为“民警枪杀访民”,演变成一起重大舆论事件,严重误导广大网民和群众,在海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这些律师、访民都有共同的‘推墙’思想,都在所谓的‘民运’圈。”翟岩民说,他们的这些行为就是要对抗现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机关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人围观此事,让百姓上街,造成官民冲突,再让国际社会介入,推翻共产党领导,实现所谓“颜色革命”。

  证据显示,胡石根还企图整合“民运圈”“死磕律师圈”“访民圈”等,进一步壮大参与“推墙”运动的力量。

  2015年2月,胡石根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周世锋、李和平(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组织资金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翟岩民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

  多名证人证言印证,这次聚会不是一次简单的饭局,而是一次交流、完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策划、实施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聚会。聚会既有固定严格的讨论规则,又有明确、具体指向颠覆国家政权的讨论主题;既是对2014年实施的颠覆活动的总结,又是对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颠覆活动的密谋和策划;既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又是胡石根等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实际行为。

  对此,胡石根供认不讳:“我多次在‘同城饭醉’中,向一些律师、访民大谈自己的‘和平转型’理念,提出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三个阶段’和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我把这些理念灌输给其他人,就是想达到‘颜色革命’的目的。”

  境内境外深度勾连

  妄图颠覆中国国家政权

  周世锋、胡石根等人在国内大肆进行“推墙”运动的背后,时时闪现着西方反华势力的影子——

  2014年3、4月间,胡石根指派勾洪国等人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参与的具有反华性质的培训,接受推翻政权思想和方法的言传身教。勾洪国参加培训返回北京后,将培训内容向胡石根进行汇报,并将相关资料交给胡石根。

  “这个‘领袖营’有‘藏独’‘疆独’等代表参与,学一些理论和技能,理论就是反对中共,技能是怎么对抗政府,怎么对抗执法等。”胡石根在供述中说。

  “我感觉这就是一个各种反动群体代表的大聚会。”勾洪国说,“胡石根本人无法出境,他就是想将我培养成为一个在国外‘民权’组织活动时他的代言人以及在国内推行‘民主’运动的骨干。一旦国内爆发‘运动’,可以利用我在培训中的所见、所学来组织大家对抗政府。”

  王宇及其丈夫包龙军(另案处理)也曾多次在境外反华组织资助下,赴英国、瑞士、泰国和台湾、香港等地接受培训。“都是他们主动联系我,给我免费提供到境外参观、考察西方司法制度、人权方面体制或现状的机会,灌输西方的‘普世价值’理念,然后借这种形式攻击中国政府;还让我学习如何使用翻墙软件、加密软件和安全删除软件,就是为了逃避侦查。”王宇说。

  在组织少数不法律师、“民运”分子赴境外培训的同时,一些境外反华组织还以直接资助、安插境内代理人的方式,为“推墙”运动推波助澜。

  据李和平供述,他于2013年开始与境外某基金会开展一个为期3年的合作项目,该基金会提供资金,他负责项目实施。

  李和平的助理高某证实,这个合作项目的实质是在国内挑选少数不法律师和部分职业访民,组织召开研讨会、举办培训班,煽动他们对中国司法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不满情绪,怂恿和资助他们参与一些敏感案事件炒作。选择的敏感案事件或确定的培训项目均要提前报给该基金会,获得批准后再开始实施,所有费用实报实销。2015年上半年,吴淦等人前往南昌,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公然侮辱他人、扰乱单位秩序,相关费用即由该境外基金会报销。

  证据显示,西方反华势力参与“推墙”运动的伎俩还有更多——

  胡石根、李和平、吴淦等人先后多次获得境外反华组织颁发的奖项。2013年1月,周世锋收到某境外反华组织寄送的贺卡,上面写道:“中国正处在大变的前夜,天就快亮了。”

  周世锋还在供述中承认,“死磕派”律师加入律所,以及冲击法庭、扰乱司法的行动,引起了境外势力的兴趣。“他们积极拉拢我,是想利用我们继续冲击法院审判,冲击整个中国的审判秩序和其他司法制度,给中国政府制造麻烦。他们的最终目的,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周世锋、李和平、王宇等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2015年9月,王宇的儿子包某某(未成年)在内蒙古被不法人员蒙骗裹挟,从云南偷越国边境进入缅甸,及时被缅甸警方截获,移交中国公安机关。据涉案人员供述,此次偷渡由西方反华势力一手策划,目的就是要将包某某带往缅甸,再经泰国转道至某西方大国,从而作为要挟中国政府的“人质”。

  “不法律师、非法宗教组织、网络推手、职业访民、某些境外反华组织,这些圈子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有着严密的组织、明确的分工以及隐秘的联络,还有境内外资金支持,已经达到深度勾联的程度。”办案人员指出,不法律师利用司法个案挑起事端;非法宗教组织拉拢吸收职业访民并“洗脑”;网络推手负责组织串联、网上炒作;职业访民负责到各地围观滋事;境外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舆论抹黑攻击。各个圈子平时相对独立,每当发生敏感案事件时,周世锋、胡石根、李和平等各个圈子的上层人物就密切联系,带领各股“推墙”势力共同参与、相互策应、各司其责,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企图引发大规模官民对抗,制造大规模流血冲突,把国家搞乱。

  面对法庭认罪忏悔

  与人民为敌者难逃国法惩罚

  如今,面对庄严的法律,多名被告人幡然醒悟、深刻忏悔——

  “境外反华势力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屹立于世界东方,他们想方设法对中国发动‘颜色革命’。一些外国机构、组织和媒体,这些年来之所以频繁地跟我接触,给我支持,就是看中了我作为律师的特殊身份,以一个熟悉法律的人来挑战法律、挑战制度,破坏力更大,更能够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他们的企图得以实现,我们国家几十年的发展建设、十几亿中国人民的辛勤付出换来的成果,都会毁于一旦,老百姓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到那时,我将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我现在对自己的行为真是追悔莫及。”在悔过书中,周世锋痛悔地写道。

  “因为自己的知法犯法,给全国律师从业者抹了黑,我为自己给律师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感到内疚。”周世锋说,希望律师界各位同仁以我为戒,时刻警惕境外势力颠覆中国的险恶用心,严守法律底线,坚守职业道德。

  在最后陈述时,胡石根表达了深刻悔意。“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也给自己、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现在想来,悔恨万分。国家把我培养成一个大学教师,本该努力工作,报效国家,却由于长期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出狱后不思悔改,在反党反政府的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他说,这次教育比以往任何一次法纪教育都更为深刻,触动灵魂,我决心以后不再参与反党反政府的活动,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深感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家人,追悔莫及。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与那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为伍。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愿意现身说法,以我的深刻教训警醒世人擦亮眼睛,看清境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人员的丑恶嘴脸,不要被他们标榜的所谓‘民主’‘人权’‘公益’等蒙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认真改造,在有生之年多为国家、为家庭做有益的事。”翟岩民一度哽咽,当庭鞠躬谢罪。

  同时,涉及本案的一些人员也在深刻反思之后及时醒悟。

  境外媒体报道称,境外个别组织计划向王宇颁发人权奖。对此,王宇说:“我是一个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只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认为他们颁奖的目的是想利用我来攻击抹黑中国政府,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今后无论境外什么组织颁给我什么奖,我都一样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

  庭审内外,有更多人心生共鸣、感触尤深——

  旁听了庭审的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耀东说,这是一次公开、公正的审判,中国司法机关面对这样的重大敏感案件从容应对、有条不紊,在依法审理的同时将庭审打造为一堂深刻的政治课、法治课和“颜色革命”警示教育课,充分展现了中国司法的信心和定力。法治中国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群体。任何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无论采取暴力手段还是“和平演变”“街头政治”,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对于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言,维护国家安全、政权稳定,是基本的法律底线,也是应尽的公民义务,更是全体国人的根本利益和福祉所在。

  “‘颜色革命’的本质是某些西方国家和利益集团煽动受害国内部矛盾、勾结受害国反动势力、驱使教唆受害国反动分子,企图干涉该国内政、制造国内混乱、推翻国家政权、影响国际政治格局,进而从中获利的一种恶意政治行为,与真正的民主、进步背道而驰,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注定是不得人心的。”天津市人大代表王泽庆表示,“这些敌对势力跟我们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主流力量比起来,只是强大主旋律中的一些噪音,他们的‘推墙’运动不可能成功,‘颜色革命’阴谋不会得逞。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正在深入推进,这些都是文明、进步、积极的因素,能让中国老百姓更加幸福。”

  旁听了庭审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深有体会地说,本案教训深刻、警示意义重大,特别是警示广大律师要守住律师职业的底线和红线,不得利用律师身份策划、煽动、组织某些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司法活动和社会秩序,更不得借炒作个案破坏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一定要敬畏法律、忠于事实,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者、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保障者、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者、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者,厉行法治,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作为中国的新一代,我们已经清醒地意识到‘颜色革命’的危害和风险,我们深知,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最好的爱国行为,就是努力学习、做好工作,为中国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让‘颜色革命’的图谋永远远离这片值得我们深爱的国土!”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广德语气坚定,透出自信和力量。(新华社天津8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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