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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创新要厘清“权责利”
松泽
//m.auribault.com 2016-01-06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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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推动“十三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值此“十三五”开局之际,我们有必要以新的思维和视角来进一步厘清社会治理创新中基层党委政府的“权责利”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要在工作布局上,打造党委“共治”格局、政府“善治”思维、基层“自治”功能、民众“德治”意识、社会“法治”环境。基层党委政府在做好总体设计的同时,还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多方共治、组织保障,全面厘清政府和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关系。实践证明,构建一套系统、科学、实用、高效的体制机制,具有管根本、管基础、管战略、管长远作用。它像一张无形的网,在各个关键节点上充分给予各方主体连接通达与相互支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格局。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要在协调各方上,强化基层党委政府统筹辖区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一个地区社会治理越是升级完善,就越需要强化属地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综合调度职责。基层党委政府理应处在辖区社会治理体系的龙头位置,但在新的发展阶段,掌握资源的党委政府不应高高在上,而要放权、让渡、转型,与各类社会主体构建彼此信任的“伙伴”关系。通过鼓励各方主体参与、多元力量共治,充分整合资源、高效配置资源,系统建立网格化组织体系、全面发挥组织化作用,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提高社会协同能力,大力支持社区自治、培育群众城市“主人翁”精神,进而实现地区自治自管、共治共建。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要在机制载体上,实现基层党委政府由“认识转型”到相应的“配套升级”。以西城区“全响应网络化社会治理体系”为例,作为“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生动实践,四年来通过“访民情、听民意、解民难”工程,共收集问题168171件,解决问题162920件,解决比例为96.87%。笔者认为,这一载体在社会治理思维下,今后还可以将“全响应”升级为“前响应”,引入大数据分析的理念和技术,将群众经常“反映”的共性问题,上升为政府提前“预知”研判的及时主动作为。政府的服务每向前多走一步,群众的感动就多增加一分,依托大数据手段实现快速有效地精准化服务,可以更有力地诠释党委政府“权为民所用”的价值担当。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要在多元参与中,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专业化程度高、群众认可度好的优势特点。满足个性化需求必须交给专业化团队。基层党委政府在大力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同时,其自身的责任不是弱化了而是加强了,比如打造良好社会公平正义环境,制订各方主体的参与规则和评价体系,搭建好社会组织对接群众需求的无缝化平台,等等。此外,基层党委政府还可以借鉴“市场机制”思维,在民生服务中植入“互联网+”概念,更加重视“客户体验”,积极发挥好服务群众“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作用,当好属地群众“大管家”和社会组织“投资人”。要充分利用好政策、资金和资源,做好“天使”轮孵化,撬动社会组织探索出具有发展前景的“服务模式”,辅助其做大做强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治理有良策,创新无止境。在推进新一轮社会治理创新升级中,基层党委政府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通过精细化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必将在“十三五”时期迎来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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