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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人民政协组织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但随着互联网在我国迅速发展,现有的这些协商形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当下的协商民主发展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当下协商民主发展的新潮流,提出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
二、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协商民主与党的群众路线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也使党的群众路线获得了新的政治意义和制度保障。
三、科学阐明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共同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举民主、协商民主都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二者确保了我国人民群众享有广泛充分的民主权利。
四、对我国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做了新的更深刻的注解。毛泽东同志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发展了“商量政府”的科学内涵,形象提出“有事好商量”,并对“有事好商量”的意义、办法、范围、程度、态度、途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指导性。“有事好商量”是人民民主内在要求,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关系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关系到各级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协商民主的题中之意,是人民政府永远不变的性格。
五、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六、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包括:“要拓宽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它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高度重视,是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具体化,是协商民主系统科学的运用。
七、全面阐明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来源。协商民主在我国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科学概括了协商民主的渊源,即“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
八、人民群众是协商民主的实践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强调协商民主的实践性,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作者单位:南宁市政协文史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