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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人民群众对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司法实践中,市县两级检察院承担了大量的反贪查案工作,如何应对贪贿案件“隐蔽化、智能化、集团化、复杂化”的新态势?如何破解反贪办案“发现难、取证难、突破难、定案难”的新问题?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办案水平?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践行协调发展理念,以市检察院反贪局为龙头,以基层检察院反贪局为基础,以交办、领办、提办、督办、指定管辖、异地交叉办案为途径,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线索管理、情报收集、侦查指挥和办案资源实行统一调度,于2015年创新“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提升了反贪侦查水平。
协调推进“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
信阳市检察院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办案资源,探索出“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
一是以线索管理一体化为前提,破解“发现难”。首先,由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审查和统筹分流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线索,构建科学调配、有效使用的格局,实现案件线索价值的最大化。其次,建立了两级检察院上下连通的案件线索数据库,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依照规定对案件线索进行登记、建档,确保线索资源安全。第三,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基层检察院对科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初查前,必须报市检察院备案;对跨辖区管辖线索初查前,必须报市检察院批准,以确保线索的有序使用。第四,建立健全交办线索的督办制度,基层检察院对市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初查核实并反馈结果;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压件不查、拖延不办、逾期不报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收回线索、另行指定。如此,基本解决了案件发现难问题。
二是以情报收集一体化为关键,破解“取证难”。首先,抓“点”。把两级检察院的情报室作为情报收集的基础站点,加大建设力度,配齐配强人员,专职负责侦查信息情报的收集、整理、储存、检索、研究、分析工作,为指挥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其次,抓“面”。健全侦查信息查询平台,扩大情报共享的广度和宽度;持续充实身份信息、资产信息、项目信息等基础数据库,便于全市反贪侦查人员准确、及时、方便地获取各类情报信息、查询资料。第三,抓“网”。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情报资源,促进两级检察院情报信息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开展保密、高效、快捷的网上初查,确保初查环节获取大多数关键证据。
三是以侦查指挥一体化为核心,破解“突破难”。首先,强化市检察院领导。健全完善指挥体系,确保“检令畅通”,灵活运用交办、领办、提办、督办措施,形成全市反贪侦查“一盘棋”。其次,实行专案制度。对涉案人员多、涉及面广、涉案领域集中的重大复杂案件,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统一组织指挥。第三,开展专项活动。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发案环节相对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领域,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查案活动。第四,改进异地办案。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考虑各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工作进度等情况,市检察院采取指定管辖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交叉异地办案,提高了案件突破效率。
四是以资源使用一体化为保障,破解“定案难”。首先,优化人才保障。依法任命50名基层检察院优秀反贪骨干为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赋予其在全市范围内司法办案的主体资格,市检察院根据办案需要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保证侦查工作规范流畅,定案准确,高质高效。其次,优化装备保障。整合现有侦查技术装备资源,对侦查装备分级建设,优化组合,对现有的侦查定位车、话单分析、手机恢复、身心监护等侦查技术装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提高固证定案质量。第三,优化场所保障。市检察院统一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规范化的办案场所,办案单位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异地使用,确保办案工作的规范、安全。
“一盘棋”格局带来五大成效
信阳市检察机关“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实施以来,反贪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基本形成,办案质量、案件结构、办案环境、查案效率、司法能力、专项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办案质量显著优化。2015年,信阳市检察机关反贪查案工作出现了“五升两降”的良好局面。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2%和2.63%;大案占立案总数的比例为84.62%,同比上升1.29个百分点;贿赂案件占立案总数的比例为77.56%,同比上升30.06个百分点;查办科级以上案件同比上升16.67%,查办处级以上要案同比上升42.86%。贪污挪用案件所占比例、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办案环境显著优化。信阳市检察院实施“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后,基层检察院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不仅得到市检察院强有力的支持和指导,而且也得到了兄弟县、区检察院的紧密协作与配合,有效排除了外部干扰,营造了良好的办案环境。
查案效率显著优化。“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激发了信阳市县两级检察院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干警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的主动性,实现了办案的“快速、精确”打击,初查和立案侦查的效率大大提高。2015年,信阳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所办案件从线索初查到立案的平均时间,由过去的8个月缩短为4个月,从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的平均时间,由过去的74天缩短为57天。
侦查能力显著优化。“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的实施,使反贪干警转变了侦查理念,增强了工作信心,尤其是在办理贿赂案、窝串案方面,实现了从“不敢办、不会办”向“积极办、成功办”的转变。2015年,信阳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先后查处了市环保局原调研员桂某受贿案、固始县委原常委李某受贿案、信阳银行原副行长任某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和窝串案,反贪干警的综合素能得到明显提升。
专项活动成效显著优化。2015年,信阳市检察院反贪部门先后在医疗领域、行贿犯罪、房地产领域、惠农扶贫等领域组织开展了专项查案活动,运用“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成功突破了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有重大影响的系列窝串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点启示
“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体现了协调发展的理念,带来三点启示。
“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是对新时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规律的有益探索。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对办案的主动性、保密性、技巧性要求很高,特别是初查方式、取证方法、讯问技巧、侦查谋略等都有自身的规律,唯有深入研究、总结把握并且灵活运用这些规律,才能实现查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信阳市检察院探索“四位一体”办案模式的实践和效果证明,只有认识和掌握司法规律,切实按照司法规律办案,反贪侦查工作才能做到事半功倍,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是实现反贪工作创新协调发展的具体实践。创新协调是反贪工作的发展动力。当前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反贪查案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但也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大考验。一些地方在侦查设备建设方面投入不足,不能形成有效的战斗力,而另一些地方重复投资,导致基层单位负担加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信阳市检察院创新“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对两级检察院反贪办案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培训、统一调度,创新了反贪查案机制,建设了专业化的侦查队伍,提升了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是提升反贪侦查水平的有效方法。“发现难、取证难、突破难、定案难”是新形势下困扰反贪工作的难题,是市县两级检察院反腐败斗争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信阳市检察院在创新“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一整套制度,尤其是对线索管理、初查审批等容易出现不规范问题的环节加强了管理,做到了思路清晰、制度完备,改善了侦查活动的整体运行效能,实现了标本兼治。“四位一体”反贪侦查模式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互为关联,相互促进,是提高反贪侦查水平的有效机制,值得借鉴推广。(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