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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有一定道理
//m.auribault.com2014-03-2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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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像“高大上”、“白富美”、“女汉子”、“屌丝”、“喜大普奔”等网络词汇,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见3月25日《河南商报》)

    这份规定想必会惊呆诸多“小伙伴们”,甚至招致口诛笔伐,认为有关决策者思想守旧,与社会进步不匹配,是一种逆时代、逆潮流之举。那么,机关公文、教科书该不该禁用网络词汇呢?

    我是一家副省级党报的理论评论部主任,自认为思想不守旧,对新生事物不排斥,对网络词汇也不陌生。有一次,我审核编发的一篇评论文章中有“高大上”一词,我咨询编辑后才知这是2013年流行的网络词汇,意思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编辑还强调这个词生动活泼,人人皆知。但以前我确实不知——我不知,想必如我“孤陋寡闻”的读者不是小数目,像这样的词汇,我删除了。

    还有一次,编辑编发一篇题为《“裙带关系”泛滥扼杀屌丝逆袭梦》的评论,次日,一家报社的社长、总编辑打电话说,他查阅了好几本权威字典,都没找到“屌丝”一词,并“谴责”我们不该在党报上用这些网络词汇……这位先生是著名学者,曾任山东省文史研究馆馆长等职,谁敢说他“知识浅薄”、“孤陋寡闻”?

    当今,网络词汇虽流行,但毕竟局限于特定群体。对另外一些群体而言,诸如“女汉子”、“土豪”、“高大上”、“涨姿势”、“我伙呆”等网络新语,闻所未闻,不知其义。

    作为政府公文、教科书,其文字表述要求通俗易懂,力求“通用”,否则会给人的阅读、理解和执行带来麻烦和障碍。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表述方法灵活多变,所以,机关公文和教科书没必要非使用网络词汇不可。

    当然,也不能就此因噎废食,禁止网络词汇在其他文体中的使用。不管你是否喜欢、是否认同,互联网发展势不可挡,各种网络新词汇会喷薄而出,并逐步为公众接受。比如,PM2.5、CPI、NBA等外文词汇,“宅男”、“宅女”、“劈腿”、“房奴”等网络热词,就被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成为通用文字。

    可见,语言文字不是静止不变的,文字只有不断创新,我们的表达才能越加饱满精确。譬如鲁迅,是文学大师,也是“造词大师”,如“拿来主义”、“神经过钝”、“他信力”等,都是他在文中的独创。这些词语我们至今还广泛使用,且都能懂得。

    网络词汇不是恒久属于网络的,今日的网络词汇或许在历经数年的沉淀后,也会“走进”机关公文和教科书里,但这不是在今天,因为它还不够“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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