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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分类调控”的启示
//m.auribault.com2014-03-08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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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分类调控”的启示

本网评论员 赵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亮点颇多,对于老百姓关心的住房问题而言,报告里十年来首次不见了“严格调控”字样,而是换成了“分类调控”,即“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在过去十年里,“严格调控”字样在报告里年年有,甚至一年比一年多,一年比一年“说得重”,但房价却依旧“芝麻开花年年高”,陷入“越调越涨”的怪圈,不少一线城市的平均房价,比十年前多了一个“0”。

    在之前的十年“严格调控”中,在住房领域已经积累了太多行政性手段,从限购限贷限地不一而足。这些政策中哪些该被列入“负面清单”而逐步退出,哪些应该优化调整,不同城市又会采取怎样的不同政策,值得关注。

    过去十年里,房价暴涨的分水岭出现在2005年,也就是实行土地招拍挂后的第一个整年。一方面土地价高者得的模式导致土地成本上涨,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采取“挤牙膏”式的供地模式,以获取更高土地收入,造成市场上住房供应量减少。最终导致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于依赖,积重难返。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达41250亿元。而国税总局的统计数字则显示,在2012年时,全国税收收入不过才1 1万亿,土地财政对于地方政府的价值不言而喻。以北京市为例,2013年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入高达1821亿元,同期地税税费总收入则为3100.3亿元。

    在这次两会上,房价中的“政府成本”也成为许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许家印就指出,在房价中有24%是税费,还有三成左右是土地出让成本,这些都流入了各级政府的账户。把空空的土地变成房子出售,不仅要交十几种税,还得盖上百个章,叫种类繁多的上百种费用。

    这一次,新总理的首次政府工作报告,将为今后十年的住房改革问题从政策上定调。而让百姓能“住有所居”,首先应解除房地产市场上过多的行政手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简政放权,减少房地产领域里的税费和审批。

    与往年过于关注“房价”不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住房的部分,大部分篇章都留给了保障房,满足不同群体的“居住需求”,即报告中所言的“住有所居”、“分类指导”。“住有所居”意味着并非全国所有收入群体都要在一线城市拥有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房屋,而是能够有尊严地居住。低收入者依靠政府提供的租赁性保障房,中等收入者依靠自己和政府一起出力,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或中小套型商品房,高收入群体购买高档商品房。

    房地产是一个周期性行业,从土地整备、出让到建楼、出售,没有三四年的时间是无法完成一个生产循环的。也就是说,“分类调控”、“增加供应”、“加大保障”这三项措施,最终效果将在数年后体现。如果十年后,我们再次回眸这份提出“分类调控”,并强调“住有所居”目标的政府工作报告,会发现这份报告,将在很大程度上,帮更多国人圆上住房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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