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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提升到二级后,湖北省物价局就启动了价格应急监测。25日,湖北省物价局通报了12起涉汛涉灾价格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涉及衣食住行、防汛物资等价格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包括违规收取车辆借道费、突击涨价、变相强制服务等等。其中,武汉一所高职院校因在附近路段发生严重积水时收取借道费有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元的从重处罚。(7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在自然灾害等危难之机,趁火打劫大发不义之财,确实是一些财迷心窍见利忘义之徒谙熟的发财之道,并常常轻轻松松就赚得了盆满钵满。而在这些不法之徒窃窃私喜的背后,则是灾民们心中无以言表的落井下石、雪上加霜般的凄凉与悲愤。矫正这些“卖拐”人错位的价值观,靠道德舆论的力量,也要靠执法严惩的威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决不讲情面,如此才能打击趁危机发财的不义之举。湖北省物价局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
据报道,今年入汛以来,湖北先后遭受六轮强降雨过程。截至25日,全省有2300多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多亿元。面对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人们看到有人奋不顾身抗洪抢险,有人帮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有人在日夜不停筹集救灾物资,还有人慷慨捐赠帮助灾区重建家园,然而也有人却趁火打劫大发不义之财,中饱私囊,让灾民流汗流泪又流血,极易扰乱人心,干扰和破坏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的安全稳定。
可以说,在许多自然灾害面前,人类的意志往往显得非常渺小和脆弱。7月初,强降雨造成武汉光谷和南湖区域严重内涝,有的车辆涉水半道趴窝,有的小区被淹人们无家可归。因出行道路中断或者出现严重拥堵,周边居民只能开车从附近高校校园内借道绕行。穿行不过几分钟,却被以不是“同门进出”为由收取每台车每次3元停车费,实则就是“买路钱”,钱虽不多,但做法卑鄙、性质恶劣,也太黑心没人性了。
根据居民的举报,湖北省物价局调查认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对绕行车辆违规收取停车费,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分别被处以最高200万元、最低50万元的罚款。虽然每台车每次只收费3元钱,但付出的代价将是最低罚款50万元、最高罚款200万元,“卖拐”的人确实是赔钱赔大发了。这一严厉处罚也是在警示这样的道理:法纪无情,规矩不可藐视,必须斩断伸向不义之财的黑手!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同样是违规收取“买路钱”被查,两所高校处罚金额却相差好几倍。这是因为,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有禁即止,经提醒告诫后立即全面整改,不仅停收“买路钱”方便渍水区域居民转移撤离,还扩大到对所有过往车辆免收停车费,符合从轻处罚的规定。但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有禁不止,置若罔闻,经过两次提醒告诫,仍然继续违规收费,肆意触碰法律红线,从重处罚是必需的,而且还不能算完事,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能一罚了之。
康德说过:“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件事能在我们心里引起颤动,一个是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我们常说,做人做事凭良心。良心是什么?诚实与仁慈。诚实,就是不损人利己;仁慈,就是要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每位公民起码应该具备的行为准则。有了这种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就不会在自然灾害突然降临时而袖手旁观,更不会认为是“天赐良机”而大发不义之财。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不同程度发生了低温冷冻、旱灾、雪灾、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目前洪涝灾害正从南向北转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我们在动员和激励全国人民慷慨捐赠,帮助灾区重建家园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有些单位和个人借机大发不义之财,传递负能量,这也是抢险救灾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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