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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张东锋
//m.auribault.com 2016-05-17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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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日前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如此形容说。他指出,“过去较长时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政府效能提升,给企业群众办事创业造成很大不便”,并要求下决心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近年来,“大数据”一词风靡全球。除了麦肯锡、联合国、世界经济论坛等机构和组织较早地关注到大数据在创新、竞争和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外,数据对于国家公共治理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美国等一些国家更是较早就把大数据引入到政府公共治理过程中,通过发布《数字政府战略》、启动“大数据发展计划”,在行政领域围绕大数据与时俱进做起了文章。而在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同样很快就得到重视。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大数据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重塑国家竞争优势以及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政府部门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逐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开放的大数据对于政府的价值,至少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来理解:一是促进政府治理“智能化”。就像“智慧城市”概念揭示的那样,持续动态化的大数据收集和科学处理,能够帮助具体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公共交通、食品监管、医疗卫生等各领域,在节省行政成本的同时提供更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提高政府公信力。通过基于数据的信息公开,不仅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分析决策,还有利于吸纳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增加政府透明度。然而,就现实来看,虽然我国此前在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已陆续出台多项措施,但正如《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所提到的,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中依然存在着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创新应用领域不广等诸多问题。

  从大数据的技术和社会双重属性出发,要让大数据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方面发挥真正的作用,在做好硬件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关键是解决李克强总理所提到的“数据‘深藏闺中’”和“信息孤岛”两方面问题,即现实中我们经常遭遇的民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难、遭遇各种奇葩证明等典型问题。涉及前者,根本上说就是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树立起“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自觉意识,突破“不公开是常态,公开是找麻烦”的旧思维;涉及后者,不仅要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更重要的是以简政放权为契机,改变以往各自为政、不相往来的状况,并通过政务数据公开共享,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

  数据也是生产力。大数据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的重要影响表明,其已经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大数据“深藏闺中”,既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费,更暴露出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在数据开放与共享方面的意识和制度缺失,这样的尴尬局面不仅无法回避,更应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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