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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习俗”在公款吃喝中变味
扬清风
//m.auribault.com2016-04-18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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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因为1000多元钱挨个处分,实在是不值得。但也幸亏纪委处理及时,让我知敬畏、明纪律,避免今后犯更大的错。”近日,贵州省石阡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副书记、主任周国才谈到自己被处分一事,深为缺乏纪律意识而办了错事感到后悔。(4月16日人民网)

  我国一些地方有冬至吃狗肉的习俗,但周国才在去年冬至当天以联络干部职工感情为名,在单位食堂公款聚餐吃狗肉,让这个“习俗”变了味。原来,2015年冬至这天,周国才认为大家平时工作辛苦,为促进单位团结和提升凝聚力,就按照风俗买12斤狗肉在单位食堂同职工一起吃了一顿狗肉宴,共花费公款1273元。其竟然以“风俗”为借口,在食堂公款吃喝,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受到处分实不为过。

  不管在任何节气,任何地点,用公款吃喝都是党规党纪决不允许的。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圉于过往经验,始终想着找一些理由、借口,用公款进行吃喝、消费等。比如,去年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粮食局购销公司乌石分公司原经理侯庆园等人,借年终慰问退休老职工之名,违规公款大吃大喝。他们不是不知道党纪要求,不是不知道八项规定,却以“老规矩”为由,妄图逃避惩处,还天真地以为可以“网开一面”,真不知他们视党纪为何物。

  我们要警惕公款吃喝在“风俗”“老规矩”等掩护下卷土重来。公款吃喝“既然是顽疾,要切实刹住这股歪风邪气,整治起来就要”下手狠一点“。坚持动真碰硬,用猛药、动真格,不来虚的;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即查处一起,防止”漏网之鱼“、防止”星火燎原“,以坚决有力的查处将歪风遏制在萌芽;坚持从重惩处,以铁手腕、铁纪律,从重、从严、从快查处,重拳出击、不留余地,进而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杀一儆百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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