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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为何放不下那瓶“路易十三”?
郭元鹏
//m.auribault.com 2016-04-08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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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痛批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上官永清生活奢靡:长期饮用从韩国空运的牛奶。其实,不少贪官给人的印象是“爱吃”。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居然遗憾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4月7日《廉政?望》)

  “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这样的话语有多少惋惜,有多少留恋,有多少期盼?在这位贪官看来,如果能喝上一口“路易十三”,即使是执行了死刑,那也是人生无憾。

  像他这样的贪官还有很多。这些人什么都敢吃,什么都敢喝。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哪怕是人肚子里的胎盘也想品尝一口。于是乎,也就有了被我们多次谴责的,却依然存在的所谓的“婴儿汤”了。当官员管不住自己那一张嚣张的嘴巴的时候,当看到什么东西都要流下哈喇子的时候,不出事那是偶然,出事才是必然。

  回看那一个个贪官的来时路,有很多人其实真的是不容易的。他们一步步从乡间的泥路上走来,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目前的岗位上。在这种历经风雨的官途上,他们也曾经纯洁,他们也曾经天真,他们也曾经是个懵懂的少年,他们也曾经怀揣着美丽的梦想。正如一个纠结的“如有雷同绝不巧合”的落马感言一样:我是农民的儿子。可是,在嚣张的时候,在吃喝的时候,在腐败的时候,为何忘记了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为何非要到了“坐在牢房里看着小鸟飞”的时候,才想起来“世界是那么的美好”,才知道其实小米粥才是自己的最爱?

  有多少贪官不是毁在了自己的嘴巴上?如果雷政富不是喜欢吃吃喝喝,还要天天奔赴肉山酒海吗?也就不至于在醉酒后落入美女的陷阱里了。其实,官员的吃吃喝喝是有着历史烟云的。古往今来,金榜题名就是为了“帽插宫花好喜欢”,就是为了也能“打马御街前”,就是为了“我也赴过琼林宴”。吃吃喝喝是很多人的追求,成为人上人的标准就是能吃到别人吃不到的,能吃到别人吃不起的,能吃到别人不敢吃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个曾经的农民的儿子,终于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他们一次次的“奔赴琼林宴”,岂不知,在这个时候脚镣手铐就已经孕育了。

  去年11月,中央纪委曾通报,某市委书记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一些野味。据参加者后来透露,他们在一起吃过的有穿山甲、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喜欢喝洋酒,且只喝5000块钱以上一瓶的,常在宾馆玩到凌晨三四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才会有醉生梦死的到死了还想喝一口“路易十三”。

  醉生梦死的何止是一张嘴?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才能管住嚣张的嘴巴。如果“路易十三”不能入账,如果“路易十三”不能上了单位的餐桌又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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