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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被盗”不是懒慢作风的万能借口
余祖欣
//m.auribault.com 2016-03-30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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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为“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的@临邑发布成为“微商”账号,发布内容均为某营销软件的广告。临邑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已注意到官微所发广告内容,系被盗号,已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29日《京华时报》)

  一县官方微博,竟成为“微商”宣传营销平台,而在媒体关注和热切询问下,管理部门才及时作出了解释说明和报案处理,无关信息也已删除。然而,从发布内容一看便知,官微被盗时间应早于首条营销微博发布的2月19日,而在盗号者连续发布数条相似微博的一周内乃至长达一个多月之后被媒体曝光外,管理部门竟无一人发现其已被盗且发布营销信息,俨然成为了网友调侃所称的“僵尸官微”。

  官微被盗已然不是新鲜事,从环保局到团委、从法院到管委会,总是一夜之间异样频现、屡屡“中枪”,而官方结论也出奇一致:被盗号。虽说事实确实存在,账户被盗也可以理解,但频发的雷同案例俨然不止“账户安全”那么简单。毋庸讳言,一县官微关乎地方形象,更是新媒体时代的发声渠道,“咽喉”尚且梗阻,其效用还能剩下几分?一些地方和各级部门,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旨在紧随时代,可设而不用、用而不管等问题,使得盗号者有了可乘之机,懒慢管理之下,一句“被盗号”显然难辞其咎。

  “常勤精进,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对待官微管理,本应秉持一种有用有管、细水长流的态度,然而就以往来看,不少地方和部门何尝不是前脚“热情高涨”、后续“冷火秋烟”,追赶“潮流”急促上马,注册后搁置不理,成了存台账一般的“有政绩无实绩”工作。正如山东临邑此次官微被盗,虽说存在工作人员所称“原有内容被删除”可能,但长达一个多月时间不予更新、不作管理,偏要靠媒体监督来曝光督促,如此慵懒做派如何服人?

  归根结底,官微被盗不是偶然,但应对之策还须是追究责任心的问题,技术层面、法规层面,靠公安机关和运营商便可解决,可务实、民本的工作责任心和日常跟进、长期维护的实效作为却是群众所需、网民所需,不妨试问一番,微博中网民的“@”答疑了多少?官微信息转发数量有多少?注册一年在当地的认知度有多高?扪心之下如若答案扑朔,只怕盲目追赶互联网阵地建设的脚步便得稍停一番了。

  官微所涉不是小事,更不能成为一种空为摆设的“花架子”,如若其影响力要靠被盗才为人们所知,甚至还被引为规避管理失责的万能借口,还真不如就此歇下、少些创新。须知官微能被盗号,但勤勉务实的责任心盗不走、日常维护的敬业度盗不走、周全保护的行动力盗不走,被盗走的只是一具空镌实名的互联网躯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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