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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是为官之本
程卫东
//m.auribault.com 2016-02-25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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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力反腐且持续推进,向人民交出了一张漂亮的成绩单。在“打虎”“拍蝇”“猎狐”的持续震撼和制度“笼子”的强大约束下,清正廉洁越来越成为多数党员干部的一种觉悟和习惯操守。

  廉洁为官是共产党人的基本标准,也是成为一名好党员、好干部的必要前提。只有廉洁从政、清正为官,在工作中才不会缩手缩脚、顾此失彼,在生活中才不会被膨胀的欲望蒙蔽心智。这不仅事关干部个人道德品行,更事关一个地区的社会风气和发展环境。一心为公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才能无愧于心,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自律是他律的内因。廉洁为官,各级领导干部首先必须保持自律意识。自律意识不会凭空产生,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不断强化。要常学习、常自警、常自醒,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要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和道德砥砺;要管好自己的心不贪不占,管好自己的手不拿不要,管好自己的腿不跑不送;要见贤思齐,切忌见利忘义、见钱眼开;要始终告诫自己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并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绝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更不能言行不一、满足于口头承诺。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要让党员干部经受住廉不廉的考验,离不开监管机制的约束与保障。因此,亟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长效监管机制,特别是要从管好单位财政的钱袋子入手,进一步完善并切实落实相关制度。根据以往经验,可以采取阶段性审计、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尤其要避免制度沦为“稻草人”“纸老虎”“空架子”“假把式”,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强烈的公开意识,自觉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凝聚人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讲清廉守本分,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让“反腐红利”得到更大释放,加速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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