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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11月16日中国新闻网)
从去年国家邮政局起草的《快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快递行业服务规范走上立法轨道,正是基于我国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现实,自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业务量7年增长了6.7倍,年均增长率高达40.4%。2014年全国快件量突破146亿件,跃居世界第一。随之而生的是日益突出的快递业发展难题和矛盾,从宏观上来看,价格竞争、市场秩序、安全形势等众多难题摆在面前,从小处讲,快递破损、投诉无门,快递用户权利难保障。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从快递条例草案到快递条例,“快递企业及其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被特别增加提及。从刷爆朋友圈堆积如山的快递包裹,到充斥新闻媒体的快递业服务乱象,当包裹堆积时间催人,牺牲的怕是只有安静等待的快件。快件满天飞,肆意被踩踏,甚至有媒体暗访得出结论,一件快递被投送到用户手上至少被摔5次。尚且不论被摔5次的论断是否站得住脚,快递如篮球般被投递却是不争的事实。刚刚过去的“双11”,除了充溢着剁手党的网购狂欢和电商的喜笑颜开,还有快递小哥痛并快乐着的分拣投送。但是当一件快递以粉身碎骨的姿态呈现在用户面前,抛扔快递的双手是到了被勒紧束住的时候了。
《条例》在法律层面为快递员分拣传送投递快件上了紧箍咒,可以说是高处架构细节着笔。法律的刚性要求对不规范的快递行为予以处罚,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在浓烈的快递市场竞争环境当中和企业追寻利益最大化的发展节奏里,如果企业放松了警惕,快递员亦难上规矩。当然,条例增加了“双随机”的日常抽查制度,在一定程度了规避企业及其员工的粗暴分拣行为,但仍难从根上医治。
所以说,在基本的法律框架之内,除了重罚之外,恐怕快递企业还应当具备最为本真的社会责任意识,以自律来规范企业和员工行为。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其本身对快递人员的监督管理显然比政府职能部门更为精细,也更容易发现问题,快递企业承担的教育和监督作用不可或缺。而从员工的层面来看,恪守基本的从业准则,既是一种自我约束,亦代表着企业的集体言行。改变恣意抛扔、踩踏处理快件的野蛮方式,理应从一线快递人员做起。因而,拧紧法律和自律两股绳,才能束住抛扔快递的双手,真正让快件平衡且安全地抵达用户手中。
文/高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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