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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宗明:媒企纠纷应在法治框架内解决
//m.auribault.com 2015-11-12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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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无界新闻办公室遭卓达集团人员围堵”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事件源于无界新闻客户端11月5日发表了一篇题为《卓达新材百亿融资术》的报道,该报道称,河北房地产企业卓达集团旗下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推出的30%高息理财项目,疑是一个涉及40万投资者的骗局。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调解下,这些闹事者在围堵无界新闻办公室12个小时后集体撤离。

  那些闯进媒体办公区域“讨薪”和堵门的人,究竟是纯属自发而至还是有人专门组织,有待警方细查;无界新闻的是否属实,也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和核实。但是,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语境下,任何试图用暴力手段化解纠纷的做法,都是不值得鼓励的。

  媒体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新闻线索进行调查,按照专业规范采写和刊发,是其职责所在。企业对媒体的舆论监督报道做出回应,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事实上,在卓达与无界的冲突中,涉事双方起初并无逾矩之处:无界的报道5日刊出,卓达集团6日回应称,“记者写此文章,纯属子虚乌有、严重诽谤”,已决定向警方报案;无界新闻随后表示,会继续做好舆论监督。当日,河北省金融办也回应称,已让石家庄市政府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在政府职能部门介入调查之后,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应该不难廓清。只要各方恪守依法行事的准则,这起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法治渠道进行解决。但是,不管是卓达先行给媒体扣上“反对国家贸易”的大帽子,还是试图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给媒体施压,显然都无益于化解矛盾,还会让简单问题复杂化。

  按照常理,一家企业如果认为相关媒体报道失实且侵权了自身名誉权,完全可以循着司法路径起诉对方,在新闻事实上跟其“死磕”。如果卓达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有失实之处,造成了自身名誉受损,媒体自然需要依法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反倒使出一些很有“江湖气”的做派,很容易让人觉得他们是自认理亏。

  说到底,这起风波的本质是舆论监督权与名誉侵权的纠葛。延伸开来,自然也会牵涉商业报道边界拿捏的问题。在这方面,北京市三中院对世奢会诉新京报侵权一案的判词,或许可供参考:“对自愿进入公众视野,借助媒体宣传在公众中获取知名度以影响社会意见的形成、社会成员的言行并以此获利的社会主体,媒体进行揭露式报道符合公共利益需要。”明晰了媒体监督权利范畴,也能让这类纠纷处理更好地实现利益冲突下的权益平衡诉求。

  媒体和企业之间出现纠纷很正常,但双方都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寻求解决,而非“寻私仇”式的对抗。对媒体、企业和整个社会而言,这些都应该是常识,也是倒逼各方各尽本分、营造健康营商环境与舆论监督氛围的题中之意。如今,闹事者已经散去,我们期待这起风波能够回归法制轨道,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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