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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公共资源管理要有法律依据
//m.auribault.com2015-05-28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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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各地有关方面能够读懂“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这句话的深意,对地方的公共资源进行系统梳理,看看哪些公共资源姓公,哪些公共资源姓私

  5月2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杭州城市规划展览馆,了解城建总体情况。在听取西湖周边会所整治工作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更不能搞不正之风,败坏社会风气。”去年以来,杭州陆续关停转型西湖周边30家会所(5月27日《新京报》)。

  去年底央视播出的纪录片《作风永远在路上》,对西湖畔近40个会所的情况进行了曝光,据片中披露,占据黄金湖景区的会所,主要是以公款消费为主,动辄一桌上万元,有的还不对普通人开放。显然,西湖这一公共资源的相当一部分在当时主要被少数人享用。经过整治,如今只要付18元一杯的茶钱,任何人都能坐拥西湖湖景。

  西湖畔的高档会所之所以变为平民茶馆,缘于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整治工作达到多个目的,比如,消除了歪风,节约了公款,让公共资源更充分地回归公众等。这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在笔者看来,蕴涵着多层深意,值得探讨。

  比如,这一表述间接表明公共资源具有开放性、社会性、公益性等属性。过去,像西湖畔这样的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垄断享用,自然无法体现开放、公益,由于经营者构筑了很高的消费门槛,高档会所一般老百姓进不去,也消费不起。本应该属于公众的公共资源,就此变成了少数人的私有资源。这种现象过去不只存在于西湖畔。

  再如,这一表述指出公共资源服务对象究竟是谁。即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必须破除垄断让大多数人享用。按说,公共资源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它必须服务于大多数人。但在现实中,由于公共资源分配权掌握在个别人手中,再加上被商家进行商业化开发,就变成了少数人专利——有钱有权才能享用。

  又如,这一表述间接指出政府对公共资源具有管理责任。也就是说,公共资源会不会为少数人垄断享用,关键在于公共资源的“看门人”,如果政府部门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坚持开放性、公益性原则,那么商家就不敢私自建成高档会所,少数人自然也没有机会垄断享用。所以,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醒政府有关部门要管好公共资源。

  事实上,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垄断享用现象,今天仍然存在。目前,景区、古建筑、公园中的会所已经走向大众化,但某些公共景区内开发了别墅,景区被称为富人“后花园”;某些公共海滩被某些地方部门圈起来变成了自己的度假酒店……显然,公众期待所有被少数人垄断享用的公共资源都回归多数人。

  对侵占公共资源的会所整治之后,下一步能否对侵占公共资源的别墅、高尔夫球场、海滩度假酒店等进行全面清理,值得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这句话,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公共资源不是属于少数人的,而是属于多数人,那么,已被侵占的公共资源都理应回归大众。

  希望各地有关方面能够读懂“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这句话的深意,对地方的公共资源进行系统梳理,看看哪些公共资源姓公,哪些公共资源姓私,在梳理的基础上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尤其是对媒体已经揭露的侵占公共资源的典型案例,更应该早日依法查办。

  从相关报道来看,过去多年我国公共资源之所以流失,既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或者乱作为,也是因为富人、商人的自私与贪婪。另外,规范公共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过于分散,能否出台一部“公共资源管理法”值得考虑。公共资源涉及保护、开发、交易等环节,都需要管理,而管理必须要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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