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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容得下“花式批评”
毛建国
//m.auribault.com 2016-08-23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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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部门要容得下这种“花式批评”,同时反思自身工作的不足和缺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把气出在民众身上,不能搞“你让我难堪,我让你难受”那一套。

  据8月21日《华商报》报道,近日,四川绵阳三台县黄龙村村民冯勇军被爆因给百顷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送“不作为”锦旗被刑事拘留,和他一同被抓的还有另外8名村民。

  三台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的人数、规模以及其他行为,违反了游行示威法及相关规定。”相信相关部门的处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行为的影响作出的。但事情真的严重到这个程度了吗?

  有必要指出,于有关部门而言,接到“不作为”锦旗是很尴尬,其冲击力远比写信、打电话或者上门投诉大得多。而且类似情况很容易成为公共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不难发现,近年来,这种给有关部门送“不作为”锦旗的事情并不鲜见。这当中,有受到打压的,也有受到善待的,但因此被刑事拘留的并不多。人们担心,这种定性和处罚是否开了一个坏头?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影响权力部门形象,而且会堵塞言路。

  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直接决定着如何对待这一现象。随着时代发展,民众愈发敢于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在表达手段上,越来越多样化和形象化。事实上,面对这种民众表达的变化,不少地方和部门作出了努力。比如,有些地方推出了“电视问政”,在问政现场,有关部门或无奈或欣然接受民众准备的各种“礼物”,包括极具讽刺性的“蜗牛玩偶”“皮球”等,这体现了对民众表达的顺应。

  这种民众表达形式,可以称为“花式批评”。显然,相对传统的批评方式,“花式批评”更具刺激性,有时会让有关部门和官员觉得颜面无存。但不管怎样,这是一种真实的民意表达。具体到上述事件,村民之所以给有关部门送“不作为”锦旗,是因为对村里污染情况不满,多次向镇里、县里反映无果。若情况属实,村民如此表达自己的诉求,有何不可?若地方政府及时化解矛盾,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吗?

  中央一直强调,要学会在舆论监督下工作,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其中的要义之一,就是要真正把民众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做到“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送“不作为”锦旗,是一种尖锐的批评,但权力部门要容得下这种“花式批评”,同时反思自身工作的不足和缺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把气出在民众身上,不能搞“你让我难堪,我让你难受”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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