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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电信诈骗没有终点
史洪举
//m.auribault.com 2017-07-21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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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要严惩元凶,又要有所警醒,补上短板,如此才能对电信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形成围剿,不让这一链条中的任何作恶者逍遥法外,进而避免徐玉玉式的悲剧重演。

  据新华社报道,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7月19日在山东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只是一审判决,最终量刑还可能有变数,但可以说这是近年来对诈骗类犯罪少有的重刑,也算是对徐玉玉亲属的告慰,以及对电信诈骗的有力威慑。同时也应认识到,在“互联网+”背景下,铲除无孔不入的电信诈骗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战争。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犯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无期徒刑是对诈骗类犯罪最严厉的刑事惩戒。一审法院认定主犯陈文辉不仅纠集、指挥他人拨打“一线”电话,诱使徐玉玉上当,其本人还作为“二线”人员亲自接听徐玉玉电话,直接骗取徐玉玉钱款,造成徐玉玉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其存在拨打诈骗电话共计1.3万余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情节和行为,被判处最严厉的刑罚一点也不冤。

  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普及,电信诈骗越来越猖獗。诸如老年人、学生等弱势群体,本身防范意识就弱,对新生事物又缺乏了解,很容易陷入电信诈骗陷阱。且“互联网+”背景下的电信诈骗手段更加隐蔽、高明,可通过伪基站群发短信,广泛撒网;可通过改号软件或假网站冒充官方;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精准诈骗;可借助网络快速转移财产。较之传统诈骗,电信诈骗成本更低,社会危害性更大,侦破难度更高,追赃及挽回损失概率更小,而且还往往伴随着侵犯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信秩序、冒用他人身份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衍生危害。因此,打击电信诈骗依然任重而道远。

  需要注意的是,打击和治理电信诈骗,不能拘泥于传统模式。具体而言,一是严格落实现有相关规定,比如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后24小时才能到账,手机实名制,清理改号软件,一人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Ⅰ类账户等。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全面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如推广隐形快递单,实施查询个人信息全程留痕制度等。

  判处徐玉玉案主犯无期徒刑不是打击电信诈骗的终点。既要严惩元凶,又要有所警醒,补上短板,如此才能对电信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形成围剿,不让这一链条中的任何作恶者逍遥法外,进而避免徐玉玉式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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