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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大小事
杨召奎
//m.auribault.com 2016-08-18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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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修路受工伤

  假律师领走赔偿款

  据《成都商报》8月15日报道,52岁的农民工老杨在修路时不幸遭遇塌方,丢了左腿。为了维权,他通过亲戚委托了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的周贤斌“律师”帮助自己。官司是赢了,可赔偿款却迟迟没能到位,过了许久,老杨才发现,为自己维权的“律师”周贤斌根本不是律师,他领走了部分赔偿款,将49万元揣进了自己腰包。

  「点评」农民工工伤维权本来就很难,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还被假律师将赔偿款骗走了,老杨的遭遇让人心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所证明材料。既然周贤斌没有律师证,为何能够代理相关案件呢?从报道来看,周贤斌只是律所的助理人员,他从律所内勤处领了空白公函自己填写了名字,而仲裁庭只看有没有公函、授权委托书,并没有审查律师证。这件事提醒我们,律所应规范内部文件管理,仲裁庭和法院要依法严格审查代理人证件,农民工维权时也要“多个心眼”。

  “网约工”第一案开庭

  有无劳动关系成焦点

  据《人民法院报》8月15日报道,“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使得APP服务业务日渐繁荣。然而,繁荣的背后总是伴生着新问题新情况。8月9日上午9时,“网约工”劳动争议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7名私家厨师坐在原告席,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他们和上海乐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索赔。

  「点评」在现实中,一些APP平台觉得自己和劳动者是一种商务合作的关系,双方签订的也是一种“合作协议”,因此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不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这引发了一系列劳动纠纷。由于“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有着很大不同,目前国家在法律监管上尚属空白,也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规避了自身责任。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互联网+”公司的劳动监管。

  人社部明确:跨省务工的

  贫困劳动力可获交通补贴

  据《京华时报》8月12日报道,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输出地要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对于那些在城市打工又转岗、失业或返乡的贫困劳动力,人社部要求,输入地与输出地要为其及时提供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点评」贫困人口外出打工是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一个特点。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目前仍有超过7000万贫困人口,而四川、湖南、湖北等省为农村贫困人口的劳务输出大省。人社部此次发布的意见一方面要求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另一方面要求输入地要动员企业参与,积极组织技能培训,实现人岗对接,帮助其稳定就业。可以说,体现了政府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关怀和帮助,既有利于鼓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又有利于他们顺利和稳定就业。

  高校食堂禁外来人员就餐

  部分学生为农民工鸣不平

  据《济南日报》8月15日报道,前几日,不少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在网上抗议,呼吁校方禁止附近医院病员进入食堂就餐。对此,该校红烛园餐厅门口张贴通知,该食堂将全面杜绝外来人员就餐。但此规定一出,又引发了部分学生抗议的声音:“病号不能进入是为了我们的健康着想,可是为学校出力的农民工也不能在学校吃饭了,谁能考虑一下他们的感受?”

  「点评」平心而论,有些病员进入餐厅使用公用餐具,确实会给师生带来潜在的健康隐患,餐厅对此管理也是情理之中。但该高校简单地用一纸禁令就将所有外来人员拒之食堂门外,尤其是包括了尚在学校内进行建设、吃饭多有不便的农民工,此举似有不妥。我们期待该校能够充分听取学生意见,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饮食需要,对外来人员就餐作出更加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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