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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之外,禁止摆酒?
//m.auribault.com2014-02-19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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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不宜一刀切

    贵阳市在很多地方普遍采取的限制领导干部摆宴席规模的规定基础之上,“一刀切”的禁止党员、干部除摆婚丧等重大家庭事件的宴席之外的一切宴席。应当说这一规定确实有悖我们的传统习俗,有点不近人情,像孩子满月酒、高龄老人的寿宴都是自古以来非常重要的喜宴,家庭不分贵贱都会摆上宴席。但是,“婚丧之外禁止摆酒”的规定又有一定的必要性,可以减少官员借摆酒席行受贿的机会,避免引起公众的不满和反感,有助于改善领导干部的社会形象。

    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婚丧之外禁止摆酒”的规定不宜“一刀切”,尤其是对普通党员也按照“婚丧之外禁止摆酒”的标准规定给予要求没有必要。一方面,普通党员不掌握权力,不掌握社会资源,公众对他们的要求并没有像领导干部那么高。另一方面,我们毕竟是人情社会,尤其是在乡村地区,满月酒、上梁酒、寿宴是必要的宴席,如果就因为家里有人是党员而不能摆酒,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以及疏远亲戚关系,甚至让很多高素质、高道德的普通民众因此而不愿意入党。

    事实上要真正净化宴席风气,不让婚丧宴席成为腐败宴,与其“一刀切”地禁止摆宴席和简单地限制摆宴席的规模,倒不如直接规范和约束摆宴席中间的礼金往来事宜。在这一点上,我们应当向其他国家学习,直接明确规定宴席礼金的上限标准,比如上限标准可以为200元、500元,或者只许摆酒席,不许收礼金,超过标准收受礼金就属于受贿行为,就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如此,既让宴席回归人情往来的本质,又让摆酒席者为了节约开支,自觉、主动压缩宴席规模,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张立美)

    治标不治本

    不得不说,任何腐败都有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所以,我们针对腐败的表现形式,从制度上加以杜绝、禁止、惩处,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只是一味采取这样的做法,实质上总难以逾越治标而未治本的现状。并且,一味这么治标,必然逼迫人们挖空心思,绕开禁忌,不断滋生新的腐败形式。

    比如“嫁娶双方同城合办婚宴不得超过30桌(300人),单方办理婚宴或丧事不得超过15桌(150人),不准采用变通方式超过规定桌数和人数”的规定,注定在现实中遭遇变通。我们越是鼓励市民群众举报,越难以令其获取实质性证据,尤其会倒逼举报者挣扎在传统道德伦理的耻感之中,遭遇公众的孤立和白眼,以及情感上的煎熬。这,只会加剧反腐治腐的极端化。

    之所以认为禁摆满月酒之类的规定涉嫌治标不治本,是因为我们并没有追溯到公职人员腐败的源头,没有掐住腐败的“七寸”。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从何而来?不过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一方面慷辖域政府财政之慨,一方面搞权力寻租,欺压下属、服务对象和百姓。如果把住了政府财政的口袋口,单位收支透明公开;如果单位选人用人没有任何不正之风,处处民意之上,而不是一个人或一小撮人说了算;项目招投标更是时刻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那么谁也不会在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婚丧嫁娶等事宜上蝇营狗苟。

    相反,我们越是监管住了政府的钱袋子,遏制住了单位人、财、物以及项目工程审批及发包上的领导“一言堂”,他们的婚丧嫁娶事宜中竟能赢得众多的祝贺者或吊唁者,越见证他们为人处世、办公执法等方面的可钦可敬之处。无疑,这样的人,这样的领导干部,是有着人格魅力的,是广受周围同仁和群众拥戴的。

    而对于这样的党员干部,我们会因为他们办婚宴达到31桌,道喜人数达到301人,而对群众举报立案,实施追究吗?(贾志勇)

    赞成:越“死板”越有效

    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人情往来,现在规定婚丧之外禁止摆酒,单方办理婚宴或丧事不得超过30桌,不能收受同事财物,看似规定得很“死板”,看似缺乏人情味,然而,在我看来,越是如此,越有效果,骨子里却是对干部充满着“关爱”。

    不可否认,一些领导干部就是借办酒宴来敛财的,而一些求助于领导干部的人也是觉得酒宴是个机会,双方一拍即合,成就了多少腐败的“好事”。

    如果不对领导干部的酒宴进行管理,则很容易会使一些领导干部被拉下水,而且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影响极不好,难以树立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办酒宴对于领导干部来说都是相当不妥的。

    应该说,以前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在操作上却往往被念歪了,而且执行上也不够严格,这使得“禁令”和“实际执行”成为两回事,自然,禁令也没有被当回事了。现在这一次规定,却有着和以往不同的“严肃性”,其一,严格执行婚丧报告备案制度;二是规定得“死板”;三是人性化。规定不是凭空的,而是根据贵阳当地的实际情况。毫无疑问,这个规定既能够很好地杜绝了借酒宴敛财的可能性,又能够维护了领导干部办酒宴的人情需要。

    诚然,禁止领导干部办酒宴,根本是管住他们手中的权力,这么看,也是相当有道理的,然而,这也并不是不禁止摆酒的理由,也并不是说禁止领导干部摆酒就毫无意义,恰恰相反,这有着现实的需要。

    其实,说白了,婚丧之外禁止摆酒,最大的目的就是反腐败,使腐败少了一个渠道,可反腐不是凭空的,也不是“独来独往”的,而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位展开,而禁止摆酒宴,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渠道。

    现在对领导干部的“限制”是越来越多了,似乎大有将其“禁锢”在一个个框内的趋势。或许有人会说,对领导干部是不是管得太死了,其实,规定得越“死”,操作性才越强,领导干部才会越少犯错。

    婚丧之外禁止摆酒的规定值得各地学习。(郭文斌)

    干部示范移风易俗

    中央节俭风的倡导早已席卷了大江南北。可以说,这次贵阳出台的“禁宴令”是对中央节俭政策的积极响应。这不仅是倡导节俭的应政之令,更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甚至可能是驱散传统陋习的一大法宝。

    在中国,除了婚丧嫁娶,各种名目繁多的宴请也层出不穷、并且日渐形成了一种传统:升学宴、满月酒,乔迁喜……而礼金也水涨船高,让公众不堪重负。而党员干部大摆宴席,各地都早有诟病,很多都是借着礼尚往来的名头大收礼金,宴席成为腐败交易的隐性元素。给国家和百姓造成损失,也直接影响到公职部门的形象,影响干群关系的良性发展。

    对腐败宣战,就需要对干部的大肆庆祝活动说“不”。限制宴席名目,限制宴请规模,是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其次,不可忽视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百姓为陋习所苦,为宴请所累,但迫于面子,往往是打肿脸充胖子,不得不跟风为之。而且,地方宴请中的一些攀比风更让宴请包袱日渐庞大,让民众不胜负荷。倘若党员干部都低调办事,群众看在眼里,也就可能把附着在宴席上的面子观、跟风心都渐渐抛开,这样,东风压倒西风,廉政清风就有望成为驱散传统陋习的一大良方,成为民众之福!(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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