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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直播打赏戴个“紧箍咒”
王胜强
//m.auribault.com 2017-03-02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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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某公司员工杨女士迷上看直播,4个月内给主播打赏12万元,只为引起主播注意,最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杭州富阳的楼女士发现丈夫偷偷转走13万元,用来购买礼物打赏直播平台的女主播。近年来,与高额打赏有关的奇葩事情频频发生。

  自去年以来,网络打赏随着直播产业发展迅速,甚至衍生出打赏经济。作为网民表示支持与表达情感的新方式,打赏为网游玩家、网红与粉丝之间搭建起互动渠道,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打赏无可厚非。但如今,许多打赏变了味,特别是网络直播打赏,充斥着赤裸裸的攀比、一掷千金的炫耀、诱导欺骗的陷阱和低级庸俗的内容。

  一些直播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甚至三方合谋,通过水军造势,收买人气,制造火热假象,吸引普通网友围观。推送“排行榜”及“某富二代一次给主播打赏X万”“某网红一小时直播获得X万”等极具刺激性的信息,激起网民攀比心理,直接为打赏风潮推波助澜。利用未成年人自制力弱、好奇心强的特点和一些成年人空虚无聊的心理,提供低级庸俗甚至淫秽色情的内容,或不打赏不直播,诱导网友打赏。由此引发了诸多闹剧和悲剧。这也一再提醒我们,没有节制和底线的直播打赏,不利于清朗网络空间的建立和直播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直播打赏乱象折射出监管的滞后,而平台和主播作为利益相关者,缺乏自我节制的动力也助长了乱象滋生。因此,给直播打赏上紧箍咒还得以监管部门为主。这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监管从技术和实施上都面临很大难度,但至少可以从限定最高打赏金额和虚拟礼物最高价格、规范网络直播内容等方面入手。同时,要建立未成年人打赏过大金额的撤销机制;也要发挥好直播平台的行业自律作用。比如,多家网络直播平台与技术服务平台去年就携手成立了“网络直播自律联盟”,共同抵制不良内容,建立自我净化机制。也就是说,只有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双重作用,方能扭转当前直播打赏的无序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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