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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章可循的学费上涨更具说服力
王海莹
//m.auribault.com 2016-06-22 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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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广东省和江西省决定调整高校收费标准,依据广东省近日公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中的调费决定,本次学费标准增幅为20%.除了广东省和江西省之外,海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也就高校学费标准召开了听证会。

  学费上涨问题,特别是普通高等教育学费上涨问题,已经成为普通百姓家庭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高校学费不是不能涨,而是在提供优质教育的基础上要涨得有道理有规矩,并且解决好贫困生的上学问题,这样才能让民众信服和满意。

  国内普遍一致的观点认为,学费是高等教育机构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总额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培养成本,即学费是补偿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纵观世界高等教育,除个别高福利国家,大部分国家高等教育阶段会对学生收取一定学费。即便如此,学费标准的制定也要从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学生家庭或个人的承受能力。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关于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在论及高校中“经费”问题时指出,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高等院校还得从其服务性活动中部分“收回成本”。我国教育部规定,目前高校收费标准应按照学校生均运行成本的25%确定。

  收取学费的问题在社会中一直是个敏感问题,它不仅涉及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而且触及社会公平、社会流动、教育平等以及国家的税收等政策,因此,高校应谨慎对待。物价在涨,大学生培养成本在上涨,提高学费看似在情理之中,但学费标准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红线”。高校学费不能说涨就涨,该不该涨、涨多少,应形成一个科学的评判机制后再决定,要涨得有依据有道理。目前,一些高校培养成本没有详细的清单,学费支出监督机制缺失,致使学费收支成为一笔“糊涂账”。

  因此,要正确测算每个学生的教育成本,再来确定学生所应承担的比例,得出合理结论之后举行听证会,经过这一系列流程后的涨价决定才会有更大的说服力。大学生家庭是学费上涨的埋单人,学生及家庭应享有知情权,高校应提供与学费上涨相匹配的服务与质量。为防止学费上涨有可能致使高等教育成为“富人的游戏”,学费上涨同时应建立起完备的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制度,以解决贫困生的后顾之忧,保证贫困生享有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校学费虽然上涨,但高校行使为公众服务的主要职能不应成为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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