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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欠薪7个月,有“程序”就“正义”?
李蓬国
//m.auribault.com 2016-05-23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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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参加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走上教师岗位七个多月了,陕西周至县173名年轻老师至今仍未领到过工资,叫苦不迭。该县教育局对此回应称,工资手续程序复杂,相关部门要为每个老师办好5份文件资料,然后在财政局领相关审批表,经审核批准后再上报签字。

  新教师工作七个月还领不到工资,如此离谱的拖沓作风太有资格领“蜗牛奖”了。但该县教育局似乎并不以此为耻,还理直气壮地说,这些都是有“规定”、有“程序”的:新老师报到后,县上相关部门要为每人依次办好五份文件资料,等完成了这“五步走”后,还有不少的程序,而所有这些程序中的每一步,审核签字的人都不止一个,仅县财政局审核这一环,要签字的就有业务科室、预算科室、主管副局长、局长。

  如此繁杂的手续,繁复的程序,繁多的签字,让人听起来都觉得“烦”,但该县教育局竟然不觉得“有问题”, 因为“周至县教育局介绍,2014年分配来的那一批教师,也是在2015年7月才开始领到工资。”也就是说,拖欠新老师七八个月工资,不仅有“规定”,而且有“先例”,意外之意即“从来如此”,没啥值得大惊小怪的。在该县教育局看来,有“规定”即“合理”,有“程序”即“正义”。

  这让我想起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以及由于“密码重置须本人来,这是我们的制度”,便逼得75岁的患病老人被120急救人员用急救车送到银行完成按指印这道程序。试问,这些折腾群众的荒唐做法哪个不是有“规定”,有“程序”的?

  如此看来,并非所有“规定”都天然“合理”,并非所有“程序”都必然“正义”,对那些明显是不合理的规定、程序,就应该与时俱进地调整、完善。比如,“证明我妈是我妈”完全多余,就应该删去:“密码重置须本人来”太过死板,就应该针对具体问题灵活处理。比如,新教师工作七个月都领不到工资,说明手续太繁琐,就应该精简,而不能因为“有规定”就“至死不渝”,永远摆出一副“从来如此”的迂腐相和“爱莫能助”的无奈相;哪怕程序不能马上调整精简,也可以灵活处理,比如开通绿色通道,先行支付一些工资,在最终审核完毕后多退少补,以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

  拖欠新教师七个月工资,有关部门却还振振有词,以为只要有“程序”就“正义”,这样的糊涂想法既暴露其“墨守成规”的思想惰性,也反映出其“习惯成自然”的拖沓作风和不愿担责的推诿扯皮,而最根本的是对教育和民生事业的不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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