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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不少地方将新的一年要为群众办的实事、好事,通过文件、官方网站、微信等形式进行了公布。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自然成了为民办实事的“重头戏”,笔者看到,在某县的政务网站上所列的10件民生实事中,与教育有关的占了3件,不可谓不多。
地方政府把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以“公开承诺”的方式进行公布,既使地方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行动具体化,也便于群众监督,无形中督促政府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变成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动力,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但是,笔者发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承诺的“教育实事”中,有的工程却是国家推进的民生重点项目,如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的投入资金却是国家下拨的资金,如国家对革命老区的教育扶持资金、对贫困地区的补贴资金……这些竟被堂而皇之写进地方“为民办实事”的账本上,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让人更想不到的是,这样的做法并非今日始,笔者查阅了某县往年所承诺的教育实事,拿国家项目、工程或投入糊弄群众的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些地方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上,为什么打国家教育惠民项目、工程或资金的主意?原因在于:一方面教育备受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和国家重视,地方政府为教育办实事是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和发展教育的具体行动,这样更容易获得上级的注意和群众的满意;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在教育上的投入不断加大,实施的教育惠民项目或工程不断增多,使得一些在教育上不愿多花钱、却又想赚取百姓口碑或政绩的地方政府有机可乘,于是就有了“偷梁换柱”,让教育办实事变得不实在。
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国家实施的教育建设项目、工程或下拨的资金,在 “为民办实事”上坐享其成,为自身营造重视教育的假象,其危害不容小觑:
一是这既损害着自身形象和政治信誉,也辜负了党和群众的期盼,透支了政府失去公信力,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助长地方政府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上的形式主义,导致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一级政府落实 “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不力,拿国家项目、工程或投入来充当自身应尽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基层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办好教育,既需要国家的重视和投入,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真抓实干,如何让教育实事变得实在,笔者觉得需做好三项工作:
其一,地方政府要真正心系教育,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细心研究师生的所思所盼,真心解决师生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这样才能找准为教育办的“实事”;
其二,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让为教育办的“实事”置于阳光下,对“实事”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确保“实事”不掺有“水分”;
其三,健全对地方政府所办实事考核的规定,办什么事,怎样落实,要有一个严格的考核机制和办法,让地方政府在国家教育投入上无主意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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