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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朝晖:对学生春游应摒弃“鸵鸟”思维
//m.auribault.com2014-04-09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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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明确的是,满足学生正常成长发展所需要的校外活动需求和保障学生的安全都是自己应负的责任,不能偏废或推诿。

    据报道,南昌一名小学生想春游,特意给校长写了一封信,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很赞同你的想法,我们是应该去春游,尤其是你们要多走到阳光下,多亲近大自然。但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我们学校不能每年都组织全校同学春游和秋游。”校长诉说出每次出游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压力。时下不少学校都意识到:安全问题是春游的紧箍咒。

    事实上,安全问题不只是学生春游的紧箍咒,还是体育活动、校外实践以及众多方面的紧箍咒,以致在多方面直接阻碍了学生的正常成长发展。

    问题是这个紧箍咒能否真正保障学生的安全。就以出游为例,由于担心安全就长期把孩子关在室内,孩子的活动能力和技巧变差,反而大大降低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加了此后一辈子参加各种活动的危险性。调查显示,七成人支持孩子走向户外,近六成的人认为应该由学校集体组织,那么又是谁给学校套上了这个紧箍咒呢?又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些年这个咒越念越紧呢?直接追寻都会追到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这样做的原因又在于,在政府包揽办教育的体制下,政府与学校之间未能明确责权边界,学校和政府都成为无限责任的承担者,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春游中学生、学校、家长等各方的安全责任缺少明晰的划分和界定,一旦出事,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评价机制、程序、规则也都不成熟,学校几乎要负全责,校长承受不了,教师也担当不起。很多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出于规避安全事故风险,就把这个咒越念越紧。

    没有春游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紧箍咒不能保安全而且还违背学生成长的规律为什么还在念?其实这背后还是个责任问题,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在起支配作用,是管理部门在评价学校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评价机制在起作用。

    各级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明确的是,满足学生正常成长发展所需要的校外活动需求和保障学生的安全都是自己应负的责任,不能偏废或推诿。建立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就能既保证安全又能满足学生校外活动的需要。

    第一个环节的责任在于政府要尽快实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厘清学校和政府之间的责权边界,改变学校长期处于模糊的无限责任状态,成为一个有限责任主体,消除学校对于安全问题的过度恐惧。

    第二个环节在于尽快完善校内外的安全责任法律法规,细化明确学生、学校、家长等各方的安全责任边界,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评价机制、程序、规则。

    第三个环节就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简单的准还是不准,而应定位为安全检查的一个环节,应积极促成必要的活动开展。简单的不准就是不负责任。

    第四个环节是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训练,普遍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一味采取躲避、取消、看护等消极措施。

    第五个环节是学校在每次活动之前要做好组织策划,并制定好相应的紧急预案,如选择正规的旅游公司、安全的旅行路线、细致排查安全隐患、为每位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增加陪护教师、组成学生安全小组等。

    第六个环节是社会、媒体、家庭要理性、客观对待已发生的安全事件,不要炒作放大,再严格的防护也难防止万一,一个事故的非理性报道会给此后的学生活动增加压力,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因此,政府、社会相关部门和学校在应对春游上应摒弃“鸵鸟”思维,在加强防范、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安排学生的室外各种活动,把春游还给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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