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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毒鼠强之殇暴露监管短板
//m.auribault.com2014-03-24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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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云南丘北一幼儿园发生中毒事件,两女童身亡。该县宣传部表示,警方仍在对幼儿园毒案进行调查,目前中毒原因尚无定论。警方虽已确定了孩子们中的毒是毒鼠强,但毒鼠强来自何处,仍成谜(3月23日《新京报》)。

    2002年12月13日,农业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召开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对违禁剧毒鼠药及高毒农药等各类农用危险品进行清查清缴,集中处理。

    不难看出,对于毒鼠强这种烈性毒药,国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生产和销售。但是,为何在如此严厉的规定和清缴行动面前,毒鼠强依然可以在广泛流通呢?

    究其根本,还是监管部门责任意识缺失所致。众所周知,毒鼠强的制作方法简单,而且利润较高,某些不法之徒难免会暗中制作和销售。在制作和销售毒鼠强过程中,卫生、市场管理等部门之间,没有在执法监管程序上实现衔接,存在盲区和空白。如此之下,各部门之间容易出现推诿扯皮情形,执法力度的弱化和界限的模糊,势必会让毒鼠强的生产流通有机可乘。

    悲剧面前,需要我们反思如何才能亡羊补牢,别让类似事件屡屡出现。当前,最为关键的,还是明晰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的权限,以严格的责任规定倒逼执法力度的强化,真正形成无缝隙、无死角的执法模式。

    人命关天,非同儿戏。监管不彰,执法弱化,毒鼠强的滋生和蔓延,是生命逝去所带来的沉重代价!面对悲剧,需要剖析原因,更需想出应对方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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