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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我跟随旅行团去云南旅游。一晚闲来无事,便与导游小吴聊起导游那些事儿。最终,小吴的一句话让我心生感慨:“导游带团,有时候导得了游客的路,却导不了自己的路。”一语道破从业者的艰辛!
每逢黄金周,都是导游事件频发的时候,强制购物、中途补价等诸多问题,将导游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据说,取得导游证只需通过两次考试即可,然而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从业者、避免“导游事件”的发生,导游自身能起多大作用?为何导游小吴会发出“导游带团为游客导路,有时却导不了自己的路”之感叹?
在我看来,导游事件频发,固然与导游自身问题有关,但与其低薪酬、基本权益及生活得不到保障关系更大。市场经济下,旅行社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组织“低价团”甚至搞“零团费”,其实是许多问题的根源。旅行社要收回成本、获取利润,只能从导游和游客身上获取。大多数导游没有劳动合同,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工资更无保障,从旅行社获得的低薪酬抵不上其付出的劳动,大部分酬劳还得从游客身上获取。拿购物回扣,已是导游业内不言自明的“老规矩”。导游中途增加购物点、指定安排购物场所、减少游览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违反旅行合同约定的行为,让游客难以接受,大大激化了导游与游客间的矛盾。
如果利益能够合理分配,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矛盾纠纷。法为天下利器。国家应该完善健全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细化条款,明确权责,整肃旅游市场秩序,促使旅行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导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导游的基本权益;旅行社应制定合理价格,抵制恶性竞争,通过服务打造品牌,赢得游客。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导游事件的发生。作为游客,应尽量选择值得信赖的旅行社,选择价格合理的旅行团,不要贪图眼前的小便宜而忽略了旅游服务的品质。
导游考证容易,从业之路却不平坦。如果法律、制度、监管能保证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特别是旅行社间的公平竞争,导游自身也能遵守职业规范,导游的从业之路就不会那么艰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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