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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能对走路玩手机太客气
光明网评论员
//m.auribault.com 2016-06-17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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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则挺有意思的社会新闻:昨日(15日)下午,广东江门男子罗先生准备过马路时,手机突然被一外国人摔坏,两人随即相互拉扯起来,民警赶到协调,对于摔手机,外国男子表示过马路时看手机是一种很不安全的行为,因而想提醒一下罗先生,经民警劝解后两人终握手言和。

  老外的做法,当然是以暴制恶,无可抵赖,不可提倡。不过,走路玩手机,弄得老外都看不过去,以至“该出手时就出手”,也挺让人脸红并深思的。在中国,走路玩手机,简直太司空见惯了。检索新闻可知:“南京一男子过马路玩手机 被过往车辆二次碾压”、“吐鲁番市安全员走路玩手机 掉进地基钢筋穿身”等悲剧并不鲜见,至于“妈妈玩手机弄丢儿子”等闹剧,也是隔三差五让人深感无语。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首次联合发布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状况及其安全报告(2016)》:2015年,中国境内活跃的手机网民数量达7.8亿,占全国人口数量的56.9%.如果“走路玩手机”没人问没人管,这种危险行为,对于公共安全及个人风险来说,恐怕是明摆着的巨大隐患。按照墨菲定律,玩着手机常在路边走,就绝不只是会“湿鞋”而已。

  当然,边走路边玩手机,也并非是国人专利,谈不上中国式烦恼。因此,在治理这种智能手机风险的时候,各国也采取了不一样的姿态。略显宽宥的,比如德国。在德国科隆与奥格斯堡市出现一些路面红绿灯,据说这些灯能够提醒那些沉迷于智能手机的人注意交通安全。明亮的发光二极管电池板能够直接被安置在柏油马路里,很容易被看到。稍微严肃的,比如美国。今年3月,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名议员提议,立法禁止走路时打电话、发短信、听音乐等“分心”行为,违反者被处罚款或拘留。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指出,2000 到 2011 年间,行人因手机分神事故中预计共造成了超过 1 万人受伤。

  从具体生活回归理性逻辑:既然在路权的配置中,驾驶汽车的司机无证、醉酒和超速驾车造成安全事故可能会涉嫌危险驾驶罪,那么,同样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行人虽是弱势,但是否放纵安全风险而可以毫不担责?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不算太复杂。去年底,日本就曾对是否该立法禁止一边走路一边玩手机的动议陷入两难。而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过半数的日本人支持将禁止走路玩手机放入法律条文当中。再从加拿大到以色列,拟立法禁止走路玩手机的议题,在民间可谓拥趸众多。当走路玩手机成为全球头疼的社会病,从立法开始寻求司法纾解的药方,这估计也算不得立法依赖症。

  事实上,听大分贝耳机、全情玩手机,这些日益常见的“马路杀手”,其隐性危害并不见得比酒驾醉驾来得柔和。作为一种交通行为习惯,安全警觉不能靠老外的江湖逻辑来提示;而走路玩手机的流弊,必须在法律的威严中有所收敛、有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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