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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青岛植物园,数千麻雀被放生后批量死亡,令游客感到震惊。原来,有不少人来到该公园放生了几千只麻雀。这些麻雀未能适应新环境,最终出现了大片死亡的现象。(6月13日中国网)
放生本是善举,可一旦与盲昧挂钩,就免不了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尴尬局面。但对于中国的信男善女而言,这丝后知后觉的尴尬所带来的反思,远比不上混杂着功利欲求在内的道德慰藉的诱惑。被放生动物大片死亡的惨淡景象,一出又一出盲目放生的荒唐闹剧充分地说明,放生偏执者的这份执念是多么的可怕。更为可怕的是,在市场化背景下这份执念会为人所利用,以此衍生出一条“捕—卖—放—捕—卖……”循环不止的利益链条,在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会有弱小的生灵无辜殒命。血迹斑斑的“杀生”场景再难以让人想到“普度众生”的美好初衷。
盲目放生还会造成外来物种的人为引入,这对于原本就脆弱不堪的生态环境,尤其是那些生物链简单、易断裂的地区来说,无异于火上浇油。广东省昆虫研究所副研究员龚世平透露:保守估计,外来物种入侵每年对广东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数十亿元,还不包括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带来的损失。可见,盲目放生行为的危害性已经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破坏的形式表现出来。
盲目放生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决定了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理必须要诉诸法律,决不能再囿于不痛不痒的说教。其实,对于“放生”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并非空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就明确规定,“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论证后……”。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鲜有放生者遵守这条法规,更谈不上相关部门对违规者的惩罚了。
因而,杜绝盲目放生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普法工作,将群众性的放生祈福活动置于监管之中。当然,为了能够入心入耳,这种普法与监管必须要与生态知识的科普活动相结合。对于心怀善意、敬重生命的信众来说,“善心种恶果”的愧意是最好的规劝与教育。但是,对于那些执迷不悟,只求一己之私愿不顾生灵安危的假信徒,必须要依法给予严惩,对于假托“放生”名义买卖稀有生物的贩子更要严惩不贷。从长远的角度来讲,要使这种惩处得力有效,还需从立法入手,明规明纪,细梳条例,如此才能够从根本上规治盲目放生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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