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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微信赌博应有创新机制
魏英杰
//m.auribault.com 2016-06-15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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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央视等媒体曝光微信赌博现象泛滥,令人触目惊心。 这其中,传统的赌法是以赌博为目的的“抢红包”,有人一晚上输掉十几万也是家常便饭。更为“先进”的赌法是使用专门的操盘软件,由用户自由下注猜大小,有的赌客一年输掉上百万。

  微信群本身具有一定隐匿性,加上数量众多,给举报、查处违法行为带来很大困难。微信赌博泛滥成灾,这种违法行为不应容忍,其给网络支付平台、科技创新进步带来的破坏作用,也不容忽视。拿着手机随便点点就可参与赌博,想赌多大就多大,不知有多少家庭因此陷入争吵、分裂。

  针对微信赌博的隐匿性特点,微信平台应加强账户实名制等措施。目前,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在这方面仍存在一定缓冲地带,而据去年央行公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近日,支付宝、微信官方均宣布,届时若用户仍不实名,将限制部分功能。既然有相关规定,也有现实需要,支付平台应不折不扣执行,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后门。 在加强支付实名制基础上,平台应提高技术防范措施、完善相关不法行为举报制度,从资金流动的异常或网友举报中及时发现相关不法行为。

  微信赌博还存在立案难问题。如有用户表示,当他向警方举报微信赌博,却没收到任何反馈。这种现象可能并不少见。虽说目前公安机关对微信赌博所涉违法行为已有相关规定,但由于微信赌博牵涉人员众多,又没有固定的涉案场所,这对原先以辖地管理为主的办案模式构成很大挑战。有的地方公安机关或可能因此而采取消极做法。 对此,一方面应建立类似“首问负责制”的办案模式,由率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为主进行侦查;另一方面应建立全国协作模式,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新特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方便各地联动,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眼下,随着网络创新技术的发展,不法分子的“主阵地”已转移至网络平台,相关监管和查处工作应有创新思维和机制,否则就会跟不上社会发展变化,致使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落后于现实需要。例如,日前公安部针对P2P网贷平台违法特点,建立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全国统一登记平台,就是一个不错的做法。

  微信等创新社交工具给现代生活带来很大便利,由此难免也会产生一些负面问题。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创设新机制,减少问题和风险,这样才能让公众更愉快地享受新经济、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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