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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洮是六盘山片区的贫困县之一,这里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并不算高,但近年来,每年春天都会有一个月,这些所谓“吃财政饭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都会被扣掉10%,作为绿化费。扣款依据是,2013年10月,临洮县政府发布的《临洮县全民义务植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全县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所需苗木费采取所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捐助每月工资10%的办法解决”。(4月4日 央视)
无疑,甘肃临洮以“苗木费”的名义,继续收取绿化费是不妥当的。于法,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了绿化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显然,无论基于何种理由,临洮继续收取绿化费都于法无据。于理,尽管每个公民都有植树造林的义务和责任,但这并不是“以资代劳”的理由,地方政府更不能强制捐款。
临洮县政府与中央政策顶牛,肆意收取绿化费,理应被叫停、被问责。但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正视绿化费“废而不止”背后的基层困局。这样的困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造林刚需与财政困难的矛盾。临洮荒山荒地多,气候干旱、少雨,土地荒漠化严重,急需要通过绿化遏制荒漠化的侵蚀。因此有强烈的造林刚需。另一方面,由于地处不发达地区,财政资金有限,临洮在绿化投入上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个人绿化效率低下的困局。许多地区虽然组织群众大量植树,但由于气候和缺乏后续养护等原因,造成树木成活率低下,“年年种树不见树”。这一点在干旱、高寒地区,尤为严重。以临洮县为例,“因为天干,基本上年年在那儿种树,年年不活,周而复始。”如此低下的效率,显然满足不了临洮的绿化宏图!
三是履行植树义务无法可依的困局。虽然,国家规定“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棵”,每年上级部门也相应的给地方政府制定植树任务。但地方政府如何监督公民完成自己的植树任务,却无法可依。这造成,地方政府,一方面要硬抗下上级的绿化指标,另一方面却无法约束群众植树造林,两头受气,只能把手伸向吃财政饭的“自己人”。
造林刚需与财政困难的矛盾,履行植树义务无法可依的困局,造成地方政府频频向公职人员伸手。而个人绿化效率低下的困局,更促使地方政府鼓励“以资代劳”,集中资金搞集约型、专业型绿化。于是,临洮等地就把违规征收绿化费这颗毒药,当成了摆脱困局的救命药,变着法的收取绿化费。
那么,如何化解绿化费“废而不止”的基层困局呢?首先,上级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给困难地区更多的资金支持、技术扶持和人才支援,让困难地区在绿化等民生服务上,有技术、有资金、有能力,服务群众。其次,要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让义务植树有法可依。比如,对不履行植树义务的个人,依法惩处;厘清责任义务,规范公民的植树义务和政府的后续养护责任,确保政府与个人密切配合,解决个人绿化效率低下的问题。
总之,只有正视简政放权中基层面临的困局,并想方设法解决这些困局,绿化费等行政性收费“废而不止”的问题,才能真正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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