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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子钱”协商议价不如取消废除
桂全宝
//m.auribault.com 2016-03-28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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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放权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4项措施,改革不适应行业发展的若干管理规定。出租车月缴定额(以下简称“份子钱”)不再实行政府指导,由市场调节。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变化、驾驶员营收状况等因素,以自愿为原则,与驾驶员协商月缴定额(份子钱),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公示工作。(3月25日《深圳特区报》)

  从业人员对“份子钱”的诟病和不满由来已久,取消“份子钱”的呼声也不绝于耳。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大刀阔斧”对出租车行业管理办法进行改革,的确值得点赞和期待。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关键之处——对于“份子钱”却没有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规定“份子钱”由的哥和企业协商决定,这样的政策果真推行难保沦为一张“画饼”。

  1998年2月1日国家建设部、公安部颁布实施《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在此办法规章依据下,各地通过承包经营模式发展出租车运营市场,出租车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相关费用,最终演变成为行业俗称的“份子钱”。在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情况下,应该说“份子钱”对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和兴旺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网约车的横空出世,“份子钱”的原罪暴露无遗。今年3月16日,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为“份子钱”站台的法律依据正式废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份子钱”以的哥和企业协商的方式面世,既无法理,恐怕也难真正减轻的哥身上的重负。

  协商确定“份子钱”看起来很美,但是落实起来却困难重重。前些年,工会为了维护职工权益,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然而由于“资方不愿、劳方不敢、或资方心有余力不足”等等原因,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一张“画饼”。的哥和企业协商“份子钱”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道理亦然。的哥和企业在法律上是平等主体,但在实际中却无法“平起平坐”。面对市场的竞争、不干走人的威胁、找茬使绊的小鞋,的哥降“份子钱”的愿望只能是“爱在心口难开”,久而久之协商“份子钱”最终又回到了原点。

  因此,协商确定“份子钱”不如直接取消废除爽快。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南京、杭州、武汉等地就陆续开始探索取消“份子钱”新政。武汉明确出租车经营权从“有偿”变为“无偿”。虽然深圳市的哥吴师傅坦言,如果“份子钱”降到每月8000元左右,会有很多人抢着来开出租车。对此,管理部门也不用担心,市场的事情就交给市场去办,市场机制自然会用经济手段调节出租车及从业人员数量,政府只需制定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行业管理制度既可。同时鼓励并规范网约车管理,让出租车和网约车齐驾并驱,为市民打的出行释放更多红利。

  希望通过协商“份子钱”减轻的哥负担,恐怕最终又成为一张“画饼”。“份子钱”靠山已倒,取消才是明智之举和远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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