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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不止70年VS寿均不到30年
王聃
//m.auribault.com 2016-01-29 来源: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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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指出,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1月27日澎湃新闻网)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解释之后,那种对于房屋所有权的普遍焦灼情绪,当能得以稍稍缓解。不过思考到此并不能停止。虽然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但到底有多少房子可以等到“永不垮塌的产权”呢?

  关于中国建筑特别是民用住宅寿命之低,已非第一次提及。早在2010年的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住建部一官员曾公开表示,我国新建建筑寿命平均不到30年。可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

  探究“短命建筑”则不难发现,一个方面,因为层层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等现象的存在,导致个别建筑质量堪忧,像“楼歪歪”“楼倒倒”“楼脆脆”这样的危楼,屡屡被媒体曝光。另一方面,因为政绩的冲动,以及城市规划的随意性,反反复复地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更是触目惊心。有些建筑,甚至刚建成没多久,就面临被爆破拆除的命运。两重缘由叠加,便催生了中国建筑的寿命较短。

  如何来看待“房屋产权远不止70年”的结论?我以为,在权威媒体释疑之后,有关职能部门亦当迅速行动起来,出台相关规定,让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界限更清晰,让公民的物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与此同时,仍然要关注房屋的使用寿命问题。毕竟,探究房屋产权期限,不仅事关公民的财产权的确权,而且太多的“短命建筑”也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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